4男女涉绑架围殴强奸女童 事主称为朋友出头得罪“四条哥” 时任男友疑因此提分手
2021年圣诞节期间,3男1女涉嫌与有黑社会背景的童党,策划绑架、围殴及强奸一名13岁女童,期间更拍摄其裸体影片。4人否认绑架等罪续于高院受审。女童供称她为朋友出头后得罪首被告“四条”,更因此与拍拖数日的男友“熊猫”分手,“熊猫”叮嘱她“下次唔好乱咁帮朋友”。另外,她曾与女被告珮怡的时任男朋友拍拖,事发晚被带到某单位后被迫脱衣,珮怡曾质问她“系咪想沟番我条仔?”,出手掌掴她逾百下,并向她倒茶水啤酒。
X称遭勒令脱衣拍摄裸体袭击强奸口交性交
4名现年18至20岁的被告依次为陈宏烽(花名:四条、将军)、林佑澄(花名:熊猫)、李珮怡(花名:珮怡、Koey)及张浩錀。“熊猫”为女事主X的前男友,亦是“四条”在青年学院读健体及运动职专文凭时的同学,他与珮怡本身为朋友。X的前男友CWK则为珮怡的时任男友,珮怡因男友的旧恋情心存芥蒂,疑忌X与CWK有机会复合。
X今透过视像系统作供,她早在录影会面中忆述案发当晚其前男友“熊猫”林佑澄约她到旺角TOP见面,岂料“熊猫”甫露面即抽身,“四条”陈宏烽率4名“𡃁仔”迅即现身,向X说:“如果你合作我地就唔会打你”。X随众乘的士至尖沙咀山林道某单位,“四条”把X的手机设为飞行模式。单位内已有十多名“𡃁”在场,“四条”及珮怡要求X脱衣,X起初拒绝,但珮怡警告:“你唔除我揾人帮你除”。

X脱衣期间遭“𡃁仔”拍摄影片,珮怡命令十多名“𡃁仔”入房,珮怡打X的头和膊头,掌掴X逾百下,又用茶水和啤酒淋X头,再质问X说:“系咪想沟番我条仔?”及指“X绿熊猫” (意指X与熊猫拍拖期间出轨)。X否认后又遭2名“𡃁仔”踢她阴部对上位置。“四条”等人带X到酒吧饮酒后回到单位,“四条”带X入房强迫X在不情不愿下进行口交及性交,“四条”射精在双方大腿上, X用纸巾抹走,“四条”给X $100乘的士回家,又要求X拍片称“我对唔住四条哥,我要系30号前还2万蚊俾四条哥”,方准X离去。X供称她“梗系唔想”为“四条”进行口交及性交,但不知道她为何当时不反抗,坚称“我有讲我唔想囉”。
控方指X为友出头得罪“四条” 男友提分手劝别乱帮人
控方开案陈词曾提及案发前,X的女友人“呀晴”网上认识“四条”陈宏烽,被迫参与“仙人跳”敲诈,X挺身阻止,陈认为X“多管闲事”,要求X赔偿其损失2万元。控方指,X与“熊猫”拍拖数日时,“熊猫”传讯息给X指:“对唔住,委屈左你,我唔想条女受依啲委屈”。X今日供称“熊猫”抱歉自己不能帮X处理事件,“熊猫”又怀疑X想与前男友CWK复合。“熊猫”讯息提到:“好多人讲X仲挂住之前男朋友CWK”,X则回复:“如果你选择信佢哋,我无嘢讲”,又说:“如果我想沟番佢,就唔会同你一齐,亦都唔会同你咩”X亦供称她从没向他人说过她仍想与前男友CWK复合。X怀疑珮怡曾指她“姣”及“做鸡”。
X供称“熊猫”的好友告诉她,“熊猫”因X与“四条”的结怨“搞到好烦”,又指“熊猫”只是找借口与X分手,X称“我唔想你咁辛苦”,决定与“熊猫”拍拖数日便分手。“熊猫”称“唔辛苦㖞,我中意你咪得囉”、“只要你心中有我,就唔好离开我”,最终决定和平分手,传讯息予X指:“多谢你依几日,我哋分手啦。下次睇耐啲条仔先一齐。下次唔好乱咁帮朋友啦”。
控方亦透露,X在2021年12月10日于铜锣湾掌掴曾向老师揭发X不当行为的同班同学一巴掌,更威吓会找其他男子殴打她以进行报复,X因此遭警方警诫。X另与其他同学掌掴同班同学并互相拍片记录,X因此被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少年法庭裁定X罪名成立,判处X感化令24个月,并须入住女童院接受辅导及监管。
案件编号:HCCC1/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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