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日常生活中最常遇到哪些法律問題?

【吉米言法】在2007年發表的題為「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問題」(Legal Problems of Everyday Life)的報告中,作者柯里(Ab Currie)表示,「44.6%的受訪者表示,他們在調查前三年內曾經遇到一起或多起可以通過法庭審理的問題。」通常這句話會被釋意為約有一半的加拿大人在三年內會遭遇一起或多起的司法糾紛。
加拿大民事司法論壇 (The Canadian Forum on Civil Justice, 簡稱“CFCJ”)的司法成本調研(Cost of Justice)在2018年對「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問題」做了更新,讓我們了解到更細緻詳盡的日常法律挑戰。
CFCJ是一個全國性非營利組織,致力於民事司法改革以及訴諸司法的研究和宣傳。CFCJ 由加拿大律師協會成立,隸屬於奧斯古德霍爾法學院(Osgoode Hall Law School),旨在為所有加拿大人建立一個可訪問、可持續和有效的司法系統。
司法成本調研(2011-2018)檢視了加拿大司法系統的社會和經濟成本。它以兩個問題為指導:提供司法協助的成本是多少?不提供訴諸司法的機會的代價是什麼?這個隨機抽樣的調研用英語或法語訪問了全加拿大十個省共3,263名的受訪者。調研以當年全國約兩千三百五十九萬的成年人口為基數(23,590,697人)。
新報告給出了一系列的推論,作者摩爾(Lisa Moore)表示,「在給定的三年期內,加拿大估計有 11,420,889 名成年人(或 18 歲以上人群的 48.4%)會經歷一宗或多宗他們認為嚴重或難以解決的日常法律問題」。
在這三年期內,18.6%的成年人面臨一個日常法律問題,爾全加拿大約有3.7%的成年人會有8個或以上的司法問題。儘管這是一個較小的比例,但是難以想像全加拿大會有約八十七萬人在三年期內遭遇8到19宗不等的司法案件,平均每五個月到每兩個月一宗。
報告顯示約80%的案件集中在消費糾紛,債務,雇用,鄰里,歧視,以及家庭等領域(依次從22.6%到5.1%不等)。
在平時公益法律服務(pro bono)中常見的法律問題中,位列前六位的分別是家庭法(20%),雇用(11.3%),房屋租賃糾紛(10.7%),合約糾紛(9.2%),傷害(9.2%),遺囑遺產(9.2%)。兩者對照,雖然比例略有不同,但部分領域,如家庭,雇用,以及消費合約有所重疊。
司法服務的可負擔性是本次調研的一個重點。
法律服務的費用昂貴是事實,就連馬里蘭州地方法院首席法官莫里西 (John Morrissey)於2024年11月8日出席在加拿大滿地可舉辦的第九屆全國公益法律雙年會上都無奈地表示,「連我也無法負擔我自己 (如果在私域提供) 的法律服務。」
律師費用是絕大多數人在處理法律糾紛時需要面對的挑戰,司法成本調研報告表示,「42.9%的受訪者實際花錢解決法律問題,其中26.4%的受訪者表示支付了錢去解決法律問題,爾16.5%的受訪者給出了不同的答案。他們花了錢去解決至少一項法律問題,而且在處理另外一個或多個其他法律問題的時候沒有花錢。 」在解決三年期內第二個法律糾紛的過程中,只有32.8%的受訪者出了錢,62.5%的未支付任何費用。
單看以上的數據,似乎出資的比例只是一個貧富差距的問題。但是報告在問到「對於在沒有代表或協助的情況下解決的問題,加拿大人被問及,回顧過去,他們是否認為如果他們得到一些幫助,結果是否會更好?」57.7%的受訪者表示不會,僅36.5%的受訪者表示肯定。
這個57.7%的比例讓我們深思,也值得進一步的挖掘。設想如果一個人在面對第一起法律案件時,由於法律訊息的不充分,方向錯誤,甚至找錯了律師,花了冤枉錢,那麼即便此人及時糾錯,換了新的律師,取得了公平的結果,但是此人對尋求法律服務本身卻喜憂參半,並無信心。更不要談如果在未來面對第二宗法律案件時,此人是否有能力繼續出資來維權了。
對於經歷司法糾紛的當事人,公平有其主觀性。監管司法成本調研報告發現,分別有56.5%和57.1%的受訪者覺得已解決的第一個案子或第二個案子結果公平,但是43.2%的受訪者表示他們的法律問題使得維持正常生活變得極度困難。
我們不能對這種困境視而不見,因為伴隨這種困境的是約25%的受訪者表示不同意「加拿大的司法系統基本上是公平的」,強烈同意這句話的人僅佔到18.1%。相信這符合相當一部分公眾在面對司法挑戰時所體會到真實的疲憊感。
撰文:吉米言 (卑詩公益法律服務社團 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 法律義診服務總管及資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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