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柏文屋主長期遭惡鄰噪音轟炸物業無作為 最終⋯⋯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一幢柏文大樓內的兩位屋主,由於不堪長期忍受樓下鄰居傳來的噪音,向物業部門尋求幫助效果不彰,轉而向民事審裁處(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簡稱CRT)尋求解決方案。
據Daily Hive報道,該案的兩位申請人聲稱物業管理公司未能執行其噪音附例(bylaw),因而索賠6,000元。
此外還要求物業管理公司額外支付2,000元。
屋主於2021年9月首次注意到樓下單位傳來噪音,包括白天的爭吵和撞擊聲。在某些情況下,叫喊聲可以持續長達一小時。在接下來的一個月裡,他們也聽到4次摔門聲。
2021年11月,兩屋主在凌晨2時至3時之間聽到大聲喊叫。事後,房主向物業經理投訴,並提交了先前發送的電子郵件作為證據。
同年11月,又有更多噪音事件發生,並持續到2022年12月和1月。有時,屋主會在半夜被尖叫聲驚醒。有時還會伴隨撞擊、重擊或狗吠聲。
2022年1月25日,申請人再次提出投訴,郵件羅列自2021年11月16日以來發生的27起噪音事件。
噪音在2022年2月和3月有所減少,但並未完全停止。
在2023年5月、6月、8月、9月和10月,以及2024年1月、2月、6月和9月,申請人對管理公司就噪音問題提出了更多正式的投訴。指噪音開始包括白天和晚上不同時段播放的大聲音樂。
仲裁庭根據屋主提供的證據,裁定樓下單位發出的噪音不合理。
針對物業管理公司為糾正問題所採取的措施,仲裁庭在裁決中稱,物業部門於2021年11月向發出噪音問題單位的業主發出了警告,並於2022年處以兩次50元的罰款。2023年,物業部門又對該單位對罰款兩次,每次100元。然而,物業管理公司未能提供任何關於這些警告或罰款的證據。
仲裁庭表示:「我認為物業管理公司在執行附例方面的行為明顯不公平。」
仲裁庭指,物業部門處理噪音投訴的時間過長,然而物業否認了這項說法,但並未提供足夠的證據支持其主張。申請人補充說,物業並未提供足夠的最新信息,說明其正在採取哪些措施。
仲裁庭裁決指出:「物業管理公司還表示,在2022年1月執行附例和2023年5月19日的下一次正式投訴之間,噪音問題確曾一度中斷。然而,申請人在2023年5月19日發送的電郵中,列出了自2022年1月25日以來發生的39宗噪音事件的證據。因此,儘管噪音可能較少發生,但我認為申請人的證據顯示在此期間仍持續存在。」
作為補償,法庭裁定房主有權獲得2,500元,作為失去使用和享受其住宅的賠償。
物業管理公司總共被勒令向房主支付3,0141.01元,其中包括賠償金和CRT費用。
圖: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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