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强规管放债人作咨询 月入少于5000元限借一个月收入 还款占入息比率倡35%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就加强规管持牌放债人展开公众咨询,建议根据借款人的每月收入作基准,设立无抵押个人贷款的累计上限,亦建议设立“还款占入息比率”上限。咨询期至8月22日。
月入1万元 最多借2个月收入无抵押贷款
根据咨询文件,财库局建议,如借款人的每月收入低于特定水平, 其无抵押个人贷款的“累计贷款额”不能多于其每月收入的一定比例,包括5,000元或以下,累计贷款额上限为一个月收入;当月入5,001元至1万元,累计贷款额上限为两个月收入。
同时,当局建议设立无抵押个人贷款“还款占入息比率”上限,如借款人每月收入5,000元或以下,还款比率上限为35%;月入5,001至1万元时,还款比率上限为40%。
月入5000元借年息30厘 一年最多1.8万元
举例指,如借款人的月收入为5,000元,亦没有其他未偿还的无抵押个人贷款,放债人最多可向其批出共5,000元的贷款额;而每月还款上限应为1,750元。假设放债人收取约30%年利息,如借款人没有其他未偿还的无抵押个人贷款,放债人分12期每月还款,最多可向该借款人批出共1.8万元的贷款额。
借款最长不多于雇佣合约剩余期
当局指出,留意到有人在其雇佣合约即将完结时,向放债人进行大额借贷后失踪,故建议贷款的还款期,不可长于该借款人雇佣合约期所剩下的期限。
咨询文件亦提出加强保障公众权益,建议放债人收到贷款咨询人的书面同意书后, 必须主动发信予咨询人,核对同意书的真确性;而贷款咨询人必须亲身于放债人经营处所,签署有关书面同意书。
财库局指,咨询文件阐述各项拟议措施的要点,包括加强规管无抵押个人贷款、加强保障贷款咨询人、优化及提升借款人就无抵押个人贷款负担能力评估、优化投诉处理、加强宣传教育,以及优化放债人规管制度。
许正宇:加大力度处理过度借贷问题
财库局局长许正宇表示,政府一直密切留意放债业的市场情况,持续检视及优化现行的规管措施,以促使放债人更负责任地批出贷款。他称,在咨询文件中提出多项措施,旨在加大力度处理过度借贷问题,以及更好地保障市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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