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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6-07-01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6-07-01

新界南交通警“放蛇”打击白牌车 扣查2私家车2 Uber司机断正

新界南总区交通部今日(6日)展开打击非法载客取酬(俗称“白牌车”)的行动,成功截获两辆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涉及两名分别为38及60岁本地男司机,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涉案私家车已被扣查作进一步检验。据悉,二人为Uber司机。 

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高级督察廖伟伦讲述案情。梁国峰摄
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高级督察廖伟伦讲述案情。梁国峰摄

 

行动中截获的两部私家车。梁国峰摄
行动中截获的两部私家车。梁国峰摄

 

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高级督察廖伟伦讲述案情时表示,人员今日在荃湾及葵青一带乔装乘客,于行动中成功截获两名年龄介乎38至60岁的本地男司机,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而其驾驶的两部私家车已被扣查。

据了解,警员乔装乘客在荃湾一间医院乘白牌车往葵涌邨,涉及约60元车费,另一警员则由深井乘白牌车往青衣一间学校,涉及90元车费。断正的男司机一人报称无业,另一人则报称为司机。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处罚款10,000元及监禁6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25,000元及监禁12个月。

警方呼吁,市民出行时亦应选择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关车辆的用途为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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