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博士生泼精液罚款5000 控方申刑罚复核 被告缺席聆讯押后处理
2024年城大博士内地生于城大校园向女子泼洒混有精液的液体,早前承认猥亵侵犯罪,被判罚款5000元。西九龙裁判法院今日处理控方提出的刑罚复核,被告未有出席,裁判官李志豪决定,待被告出席法庭聆讯后,再处理有关复核,并下令在内庭处理控方拘捕令申请。
26岁城市大学博士生来常伟,承认于2024年6月6日,在城市大学李达三叶耀珍学术楼的电梯猥亵侵犯女子 X,被判罚款5000元。控方称,警方尝试过以不同方式联络被告,包括电话、平邮,但都未能确认被告是否收到。控方另指,被告今年1月12日离港后再没入境,遂申请拘捕令。当值律师代表指,被告获悉控方提出刑罚复核后,律师多次电话联络被告不果。
案件编号:WKCC2559/2024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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