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举报虐儿︱调查:三分二家长不清楚条例内容 两成人以为“用物件击打”无犯法
《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明年1月20日生效。香港中华基督教青年会(YMCA)调查发现,约6成6受访家长不清楚条例内容,更有近3成家长认为适当体罚能改变子女行为。YMCA建议家长多关注自身情绪,提升情绪管理;善用外在资源,向专业人士求助;多赞赏鼓励孩子,建立良好家庭关系等。
19%认为“用物件击打”不构成虐儿
调查于去年7月至11月期间进行,以问卷形式访问2,539名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长,访问他们对保护儿童及“强制举报条例”的认知,以及亲子沟通和管教情况。结果发现,66.7%受访家长表示不清楚《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内容,家长对构成虐儿行为亦未有充分认知,46%受访家长不知道“故意不让其上学”有机会犯法,更有19%受访家长认为“用物件击打”不触犯虐儿相关条例。





二成七认为适当体罚能改善子女行为
调查亦发现,77%家长曾因管教子女问题出现情绪波动,约29%甚至曾出现情绪失控。另外,27%家长认为适当体罚能改变子女行为,约40%家长不知道“将年幼孩子独留在家”、“将孩子困在厕所、房间、厨房或推入衣柜”、“故意不让孩子上学”等行为,可能触犯虐儿相关条例。
YMCA协调干事施文欣表示,香港主要是华人社会,家长很多时将子女成就与个人成就挂钩,较着重管教,“我们从小到大都听到,棒下出孝儿,读书最紧要”。她希望家长先照顾好个人情绪和心理需要,从多角度看待事物和理解子女感受,“希望家长感恩,其实每一个小朋友都有自己的独特性,不一定个个一模一样,可能未必是律师,但可以是一个艺术家,这都是恩赐,父母应该欣赏子女的才华。”
打手板属虐儿?律师:法律上未算
执业律师苏文杰表示,虐待包含造成身体严重伤害、与性相关行为、精神伤害、疏忽照顾等。被问到“打手板”是否属虐儿,他称法律上未算,“除非用铁尺打到小朋友皮开肉裂,或者长期打到身体机能、肢体上受严重伤害”。不过,香港有《侵害人身罪条例》,拥有照顾责任人士,如对不足16岁儿童造成任何不必要身体或精神痛楚,即属犯罪。
《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下,25类专业人士,包括社工、教师、医护人员须举报严重虐儿个案,否则有机会触犯“没有保护罪”。苏文杰称,法例对“同住家庭成员”较严格,以2018年女童陈瑞临(临临)虐杀案为例,除了施虐的父亲及继母被裁定谋杀,与临临同住的继母母亲,亦被裁定残暴对待儿童罪成立。他呼吁,市民留意身边未年满16岁的人士,身体有被怀疑虐待的痕迹,或有被疏忽照顾的风险,应伸出援手。
记者:萧博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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