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無良經紀用客戶投資款為自己購房 法官判賠這個數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一名房地產經紀將客戶的投資資金用於自己購房後,法官稱其職業不當行為「令人厭惡」,責令其向前客戶支付285,800元。
《溫哥華商業雜誌》(BIV)報道,名為錢德(Alden Chand)的地產經紀除了須支付前客戶285,800元外,還需要面對房地產行業監管機構的調查和可能的罰款。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馬扎里(Francesca Marzari)於1月24日作出裁決,錢德的客戶拉希爾(Rahils)夫婦Amandeep Kaur Rahil和Jagvir Singh Rahil,2018年9月投資20萬元用於基隆拿(Kelowna)購買房屋,然而錢德將其轉用於購買阿波斯福(Abbotsford)的房子,錢德最初住在裡面,後來將其出租。
此外,當時在素里「Century 21」擔任房地產經紀的錢德,還從拉希爾夫婦那裡拿了15,000元投資素里的一處房產。
在法官馬扎里做出裁決時,錢德尚未償還拉希爾夫婦任何錢款,這對夫婦提起民事訴訟,以追回這些資金。
法官指出,拉希爾家族當時並沒有過多的資金進行投資,該家庭以拉希爾夫人為主賺錢,她是一名機械師,拉希爾先生則在一家窗戶工廠開貨車。
這對夫婦在素里擁有自己的房子,並從他們的住房信貸額度中預支20萬元,並從他們孩子的教育儲蓄中拿出錢來投資,而馬扎里發現,錢德並沒有像人們期待房地產經紀所做的那樣,充當客戶的受託人。
法官下令錢德返還215,000元投資款,外加42,000元的利息和25,000元懲罰性賠償。
法官指,「我發現,沒有任何合約能夠提供法律依據,來解釋錢德為什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使用和持有拉希爾的215,000元來購買阿波斯福的房產。」
「錢德在本案中的不當行為尤其令人厭惡,應判處其賠償懲罰性賠償,以達到譴責和威懾的目的,」馬扎里表示。
此外,錢德的地產經紀執照也有疑問,因為他的執照為卑詩省金融服務管理局(BCFSA)所發。
而他因拉希爾夫婦向監管機構(當時稱為卑詩省地產議會(Real Estate Council of B.C.)BCFSA吸收)投訴,現已失去了執照。
BCFSA發言人表示:「錢德目前未獲得BCSFA的許可,無法在卑詩省提供房地產服務。自2018年11月以來,他一直受到調查。」並稱,當法院審理的問題與BCFSA正在調查的問題類似時,「BCFSA可以依賴法院的調查結果來支持紀律處分程序。」
BCFSA現已收到審判法官對錢德的裁決,並已完成調查。BCFSA對錢德調查涉及的事項比拉希爾夫婦在最高法院提出的調查更為廣泛,有關錢德違反《地產服務法》(Real Estate Services Act)行為的指控尚未結案。
圖:加通社
V6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