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藏毒免起訴理據何在?爭議性法例交最高法院釐清
【星島綜合報道】皇家騎警在救助一名使用了過量毒品的人士期間,發現一名在現場提供協助的男子車內藏有毒品,於是將他拘捕。省級上訴法院認為警方的做法違反法例,這項極具爭議性的裁決已提交至加拿大最高法院審理。
2020年秋季某天,在沙省一所小學附近,威爾遜(Paul Wilson)和另外三人在泊好了貨車後,致電911報警,因為一名與他們在一起的女子使用了過量的芬太尼,急需救助。
警方抵達時,救護員已經在場為女子提供治療。一名皇家騎警發覺車上傳出大麻氣味,並發現在司機位車門外的地上,有一包看似是冰毒的可疑物品。
警員上前以涉嫌藏毒將威爾遜拘捕,在搜查後更發現有人管有槍械、假身份證明文件和毒品。
威爾遜在2022年被判多項與槍械有關的控罪罪名成立,但沙省上訴法院裁定,根據「見義勇為者法」(Good Samaritan law,或稱「好撒瑪利亞人法」),警方在上述情況以涉嫌藏毒逮捕威爾遜,並不合法。
「見義勇為者法」旨在保障為身處醫療危難者提供協助的人免遭逮捕,原意為免除見義勇為者的後顧之憂,不用擔心因犯下過失造成傷亡而負上刑責。
本案引起了一些棘手的法律問題,目前正於渥太華的加拿大最高法院審理。法官將聽取關於警方是否有權在有人過量使用毒品的現場進行逮捕的理據,以及研究在2017年訂立的《見義勇為者過量使用毒品法案》(Good Samaritan Drug Overdose Act),有否釐清相關的逮捕權。
本身是律師的加拿大藥品政策聯盟(Canadian Drug Policy Coalition)執行總監蘭金(DJ Larkin)認為,威爾遜做了「正確的事」,他們召喚救護員到場,很可能救了事主一命。
他還表示,見義勇為者法應該保障人們不會因為替過量用毒者求救而被捕,由藥品政策團體組成的聯盟介入本案,是為了給法院提供一條「通道」,以釐清該法例在公共衛生範疇中的用意。
他說:「你不應該要擁有法律學位才了解在打了911後,自己會發生什麼事。」
蘭金表示,支持減輕傷害政策的團體擔心有關法例欠明確,會令一些人在遇上過量用毒時,延誤或不敢打911,又或者因害怕會被警察逮捕而選擇離開現場。
威爾遜因被指管有毒品而被捕,但未有被控相關罪名,警方當初因懷疑他管有毒品而進行搜查並檢獲到槍械,最終提出了與槍械有關的起訴。
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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