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tco網購定價高過門店遭集體訴訟 顧客合這資格即可索償
【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一家律師行向Costco提出集體訴訟,指控其商品在網站和門店有不同的定價,造成不公平和誤導。
魁省Perrier Attorneys律師行在提交的訴訟文件中稱,Costco一些商品的在官網上的零售價,較店內發售的相同商品高,屬於「雙重定價」(double ticketing),違反了《競爭法》(Competition Act)。
Costco還被指網售商品在收取運費和額外收費的同時,提供了誤導性資訊,又被指沒有告知顧客某些商品在店內亦有售,讓人以為只能從網上購買,而且網購的價格較門店的高。
提訴人Ibrahim El Bechara在長達17頁的訴訟書中聲稱,他在2024年從Costco網站購買的商品中,發現有十多次價格與店內的售價不同。例如以84.99元網購的攪拌機,在門店購買的話可便宜5元,此外還發現一個網購59.99元的熨斗,在店內只售49.99元,便宜了10元。
他在10月和11月,先後在Costco網站購買了一對襪、一個真空包裝機和一個食物儲存容器,價格分別較店內定價高出了4元、9元和10元,而在結帳時,網站顯示的運費和手續費為0元。
Costco表示,網站和門店的貨品價格出現差異是因為前者涉及運費和手續費。訴訟書則指Costco網站顯示不收運費和手續費,但貨品售價卻較門店的為高,存在誤導性。
訴訟書指:「公眾必須正確地獲得關於他們是否正在支付運費和手續費的資訊。」
從2022年12月23日起,顧客如曾在加拿大以Costco手機程式或網站購買過商品,支付的費用高於店內相同商品的價格,即可加入訴訟。
Costco在其網站上表示:「Costco.ca上提供的商品,價格可能有別於門店內的相同商品」,並稱Costco.ca與Costco門店商品的價錢可能不一樣。
訴訟書指,這正好證明了Costco有雙重定價。訴訟尚未獲法院正式批准。
Costco周三(8日)公布12月份淨銷售額達275.2億美元,這包括了在加拿大、美國和其他國家的營業數據。
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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