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机场退税2026年11月起实施 废消耗品50万免税上限 专用袋成历史
【日本退税/机场/免税】港人去日本旅游“大买特买”要注意啦!日本退税制度会改为“先付后退”,旅客须到机场退税,有关新制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同日起亦会废除每人每日在同一店舖购买消耗品的50万日圆(约2.5万港元)退税上限,密封透明胶袋亦会成为历史。
免税品须于90天内带离日本
在新规定下,旅客在可提供退税的商店购物时,须先出示护照并支付商品的连税价格。店家会将资料上传至国税厅的系统,旅客若想为所买物品办理退税,须于90日内将物品带离日本,出境时在机场经税关确认,才能领回退税。若购入的商品总值超过100万日圆(约5万港元),系统会产生特别的序号方便跟进。

日本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旅客新退税安排。

旅客离境前须将欲退税商品提交税关确认。

日本免税品的密封透明胶袋将成为历史。

日本免税品的密封透明胶袋将成为历史。

新规定下退税商品将不再分为“一般品”或“消耗品”,而在现有规定下,衣服被归类为“一般品”。

在目前的规定下玩具亦属“一般品”,办理退税毋须以专用袋包装。
取消“一般品”及“消耗品”分类
目前消费税退税分为衣服、电器等非消耗性的“一般品”,以及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消耗品”两种方式处理,新规定将取消两类商品分别办理退税的安排。
取消消耗品专用包装袋及每天购买上限
在新退税安排下,已退税的消耗品须以专用包装袋封妥带离境的规定将会废除,减轻商店的行政负担。同时,同一家商店每日最多提供50万日圆(约2.5万港元)消耗品退税上限亦会取消。
另外,金条等可能基于非法目的购买的商品,将排除在免税范围外。
日本消费税新退税安排重点
- 2026年11月1日起生效
- 旅客购物时需先课税,经海关审批后,免税店会将消费税退还
- 自购买日起90天内未经海关检查携带出境商品不获免税
- 取消普通商品和消耗品分类
- 取消消耗品的50万日圆购买金额上限
- 取消消耗品的特殊包装
- 价值100万日圆以上的商品,在免税资料中加入能辨识该商品的序号等资讯
- 旅客须出示护照申请免税,仅凭船舶观光上陆许可证无法办理
- 取消免税店的“一般型”和“手续委托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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