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新居遇上手追债信 网民叹大受困扰 大律师教一招化解
乔迁新居本来是一件开心事,但若要承受上手住户欠债而遗留的“收数”问题,就随时变成一件烦恼事,不时有网民为此在社交群组发帖,寻求网民帮助。执业大律师陆伟雄建议市民一旦遇上这情况,应尝试向对方清楚表达并非债仔,请对方停止行动,“唔好怕脸皮薄”。若住所遭淋红油或塞锁头等明显违法行为,就要即时报警。
事主忧遇登门追债
有女网民在发FB“公屋讨论区”中发文,指最近获派公屋单位,但发现前住户欠下巨债,“信箱有好多收数信”,后来发现单位当初是被房署勒令收回,惟她现已“上楼”,对这种处境感到忐忑,不知如何是好。
不少网民就这类情况向事主献计,有人建议可直接将追债信退回,不要理会;亦有网民提出,事主可要求房署发信,证明欠债户已迁出,追债者就会停止行动。亦有网民称可在门口张贴证明,指“无呢个人”,亦有网民教路,指带同住屋证明到警署报警备案后取回报案编号,“之后带报案卡去房署揾主任出通知信贴门外”,期望让追债人知难而退。





陆伟雄接受《星岛头条》查询时表示,由于市民搬进新居时,一般都不会了解上手业主或租客的财务状况,“有心避债者更唔会讲”,加上追债者手上的债仔资料或许已过时,故遇到针对上手住户的追债“实属不幸”。
他建议市民如收到不属该户的追债信,可尝试透过信上的联络方式接触追债人,明确并清楚解释自己不是债仔,请对方更新资料,停止追数行动。至于不理会或退回追债信有没有作用?陆伟雄认为作用不大,因为存心避债的债仔都会这样做。
不理或退回追债信效果不大:债仔都会做
陆伟雄续指,一旦追债者行动升级,他们一般都会派身穿校服的青少年到目标单位,直接要求住户还款。事主可事先通知大厦保安加强留意,驱赶可疑人士。若追债人士成功“闯关”登门造访,事主同样可向对方明确交代并非债仔,要求停止行动。惟陆伟雄强调发信及上门口头追债都不涉及刑事成份,事主在这阶段报警未必获受理。
若追债者要求事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证明自己不是债仔,陆伟雄则指事主并无责任向追债者具体交代个人资料,而且追债者仍有可能不相信事主,因此要小心处理。
遇“淋红油”等应立即报警
陆伟雄续指一旦追债行动再升级,发生包括“淋红油”、“塞匙窿”等明显有刑事毁坏、刑事恐吓之嫌的追债行为,事主就要立即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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