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興訟挑戰加拿大乘客保護條例遭最高法院駁回
【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的多家航空公司未能成功挑戰聯邦政府在2019年實施的航空乘客保護條例。
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五(4日)裁定,航空公司或需要為某些國際航班在其可控制範圍內,提供遭到延誤的乘客標準化補償。
以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為代表的數十家航空公司,就額外為乘客提供保護的法規入稟法院,理由是這些法規與加拿大於2001年簽署的國際條約《蒙特婁公約》(Montreal Convention)相衝突。
雖然最高法院的裁決允許該條聯邦規定繼續有效,但這並不一定會提高乘客因航班延誤和行李損壞而獲得退款的速度。
加拿大運輸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表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15日期間,乘客向當局提出43,549宗投訴。
運輸局表示,在處理新的投訴案時,他們正在處理估計79,000宗積壓案件,其中一些可以追溯到幾年前。
(圖:加通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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