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vs公安】30年判例首被推翻 官判自然化园艺有损公众利益
【星岛综合报道】一些提倡采用“自然化园艺”(naturalized garden)的居民正为如何在园子中栽种植物而与政府对簿公堂,其中一方以人权作为理据,另一方认为事涉公众利益和安全。
“自然化园艺”提倡种植与本土自然环境相配合的植物并任其自然生长,让园艺与周遭生态融合为一。相关诉讼的重要裁决之一,可追溯到90年代初多伦多一位名叫贝尔(Sandy Bell)的女士以言论自由为理据,对一张50元的罚款告票提出法律挑战。
贝尔说她的自然化花园是为了保护环境,代表她的律师认为市府强逼她修剪园内植物,侵犯了她借着园艺表达环保理念的人权。法官在裁决中同意这个观点,她的胜诉立下了判例,此后经常在同类诉讼中被引用。
直至最近,安省高等法院的一项裁决表明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密西沙加一名居民提出,市府一些园艺附例侵犯了他获加拿大宪章保障的权利,但被法院驳回。
据《星报》(Toronto Star)报道,年近八旬的鲁克(Wolf Ruck)是一位艺术家、电影工作者和前奥运划艇选手,他说支持自然化园艺是为了鼓励生物多元化和异花授粉。他在诉讼中称,自己并非对附例内容有意见,而是对其执行方式有异议。他指市府只是根据邻居的投诉而不公平地任意执法,而且未有明确说明违反该例会如何对社区构成危害。
鲁克说,由于他要提出上诉,目前需要筹措约7,000元以支付法律费用。
法官在5月2日的裁决中称,同意生物多元化会对生态带来好处,并接受此前法院曾作出就园艺作为一种合法表达形式的结论;然而,尽管该附例在某程度上侵犯了鲁克的自由,但这并非绝对,而且及不上市府减低居民受到有害杂草和火灾影响的意图来得重要。
密西沙加的杂草管制附例表明,高草和有害杂草会引起过敏反应、威胁消防安全和破坏生态系统,还会影响驾驶人士的视野、助长啮齿动物和蚊虫的滋生,并造成社区内植物受感染。
有越来越多市民对这类附例提出质疑,条例细则被批评为过时、含糊或违宪。其中一些人胜诉,例如安省Smiths Falls市一对夫妇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后,政府决定让步;另一些则仍在纠缠中,例如在伯灵顿(Burlington)的一宗诉讼中,市府称在园主移除这种花园之前,或向其每天罚款1万元。
密西沙加市府发言人表示,自2021年以来,市府人员一直在处理市民对鲁克住所杂草丛生的投诉,他们在采取执法行动之前,一直有尝试请业主合作。发言人补充说,鲁克现时正就裁决提出上诉,因此市府暂时不予进一步评论。
图:jonathan-kemper/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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