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查册|传媒采访需符重大公众利益 陈恒镔盼提供清晰指引 汤家骅:查普通违泊未必符合
港台《铿锵集》时任编导蔡玉玲车牌查册案,去年6月在终审法院被裁定上诉得直后,政府曾承诺会改进车牌查册程序和指引。运输署公布下周一(8日)起,实施车辆查册新安排,要求查册者须先取得车主同意、查册资料用于指明范围等,但未有涵盖新闻采访报道,而是引入“例外情况”的申请程序,倘涉及车辆拥有权或车辆使用,并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可提出书面申请;运输署长会衡量是否正当,以及申请涉及的公众利益是否大于车主的私隐权和社会的合法权益等,决定是否批准。
现行机制太宽阔 政府须防滥用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恒镔认同当局查册新安排保障车主的私隐,政府作出适当把关,相信有助防止个人资料有可能被滥用。他解释,在现行申请机制当中,“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选项确实相当宽阔和概括性,申请人采用此选项,其用途也容易令人感到困惑,因此,署方明确地将查册目的作出清楚说明,让公众掌握和理解。
另外,传媒不时会透过“查册”以确认涉事人身分并开展调查报道,鉴于新闻记者需要争分夺秒报导新闻,新安排将可能为传媒工作带来不便;因此,陈恒镔期望运输署就有关机制提供清楚的申请程序和指引,署方亦应提供合理回复时限及可联系方式等,以方便传媒跟进。
陈恒镔又指,运输署优化电子牌照措施是与时并进的表现,符合社会走向电子化大趋势的便民措施,他希望去年大批市民在疫情后挤到运输署牌照部申请各类服务的汹涌情况,不会再出现。
车辆查册新安排|未涵传媒采访 引“例外情况”申请 署长定是否涉重大公众利益:无客观定义



指传媒书面申请需“讲多啲”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接受《星岛头条》查询时表示,今次查册新安排是中间落墨,运输署有权行使酌情权决定是否批准传媒查册,认为新安排可防止一些八卦周刊的“起底”,但承认较难介定。
对于何谓“重大公众利益”,汤家骅指要视乎个案性质,若传媒查册是为了调查普通车辆违泊,“就未必符合要求,是否需要全香港人都知道?但如果是特首座驾违泊,则有机会(获批)。”
他认为新安排需时运作,传媒书面申请时有需要“讲多啲”、提供多些资料供署方作决定,不能太简单,认为新机制已平衡了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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