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被中国人民银行罚款3664.2万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央行)12月1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指中国银行因12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7.34万元(人民币,下同),罚款3664.2万元。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11月29日。
涉及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中国银行处以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大楼。新华社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中国银行处以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中国银行处以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中国银行处以罚款。
央行也通报18名责任人被罚款,罚款金额为1万元至38万元不等。
另外,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一天通报,对涉56项违规行为的中信银行总行罚款1.524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462.59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6770万元;罚没合计2.25亿元。
涉及违规行为包括:发放大量贷款代持本行不良、违规发放并购贷款收购保险公司股权、违规向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授信、部分业务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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