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私院医生检测安排出错 向病人误报“HIV阴性” 裁定专业失德判停牌缓刑
疾病检测结果,随时会左右治疗方向。有2名私院医生涉嫌为病人进行爱滋病毒测试(HIV测试)时,错误安排他接受针对白血病和脊髓神经炎的T-淋巴细胞病毒(HTLV)检测,且审视检测报告时亦未发现错误,而告知病人其“HIV检测结果呈阴性”,结果病人其后因爱滋病病发出现高烧及呼吸衰竭。医委会今天(24日)进行纪律聆讯,两名被告各被控两项专业失当,他们承认指控,被裁定罪成,各停牌3个月,缓刑24个月,且需进修指定课程。
案中首被告为梁伟逊医生,注册编号为 M13767,他被指无视自己对病人的专业责任,即在2019年12月7日未按病人X要求,安排和订购HIV检测,及不恰当地为X订购及安排HTLV检测。首被告同时被指约于12月16日,透过护理人员告知患者HIV检测呈阴性,实际并非为他进行HIV检测。
第二被告为黄炜安医生,注册编号为M17228。他被指在2019年12月21日无视其对病人的专业责任,在X向他咨询爱滋病病毒检测结果时,未能观察患者进行的不是HIV检测,且告知对方其HIV检测阴性。
案情指,X在家中使用爱滋病毒快速检测试剂盒进行自我检测后,发现结果呈阳性,故于2019年12月7日在友人陪同下,到嘉诺撒医院门诊就诊,并由首被告看诊,当时X及友人均表明希望透过实验室爱滋病毒检测,去确认快测结果是否正确。根据院方保存病历,虽然首被告在咨询摘要中注明患者咨询目的是作“爱滋病病毒检测”,但向医院要求的化验却是“HTLV I/II检测”。
其后实验室给出“HTLV I/II检测”阴性报告,但首被告在同月14日检视结果时,却未有发现所下测试有误,并着护理人员告知X“检测结果呈阴性”,故职员在2日后联络X告知结果。X在同月21日到医院跟进化验结果,并告诉第二被告在家快测阳性,次被告读取医院电脑中的报告后,告知X其“HIV检测”结果是阴性。
但X后来出现高烧、腹泻及皮疹,同月25日入住浸会医院,该院病历显示病人入院后呼吸状况逐渐恶化,2日后并发呼吸衰竭,需要插喉。而X在同月29日被转送伊院,院方安排他进行实验室爱滋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故X向医委会作出投诉。
两名被告承认相关纪律指控。医委会指,首被告完全明白X求诊目的,但未有安排HIV检测,且在得悉化验报告结果与快测结果完全相反后,也未发现进行的并非HIV检测。而次被告同样在知悉X的快测结果阳性后,未能观察报告的结果并非HIV测试。医委会指,两名被告犯错令病人有“错误的安全感”,剥夺其尽早接受治疗机会,故裁定2人专业失当罪成,各自判除牌3个月,缓刑24个月,且要在12个月内完成传染病相关进修课程。
记者:脱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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