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龙”14年前被杀案 警务处副处长周一鸣作供 指当年证人以相片认人印象深
绰号“泰龙”的新义安头目李泰龙2009年疑遭仇家伏击斩死。怀疑曾与“泰龙”结怨的和胜和头目“纹身忠”梁国忠否认一项谋杀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警务处副处长(行动)周一鸣下午出庭作供,讲述2011年特赦证人林家俊从相片中认出被告“纹身忠”的情况,并指以相片认人较少见,故印象深刻。
警务处副处长(行动)周一鸣指,在2011年1月7日时任警司,负责谋杀“泰龙”案的相片认人手续,他向特赦证人林家俊解释一番后,要求林家俊从14张相片中,“睇下有无牵涉案件的人”,林家俊遂从相片中认出本案被告“纹身忠”梁国忠。周一鸣指凶杀案认人手续由警司负责,通常亦会有真人“戏子”,较少以相片认人,故印象特别深刻。
现年54岁的无业男被告梁国忠,被控于2009年8月4日,在香港连同李镇江“波仔”、李蕴刚“刚仔”和劳展宏“猫仔”及其他人,谋杀41岁男子李泰龙。


控方早上传召法医高永富作供,他称死者李泰龙的验尸报告显示,其头部有多处瘀伤、擦伤和裂伤,头上星状裂伤可能是头部直接被车撞以及头部大力碰撞地板而造成,头盖骨折和脑膜出血等情况显示他头被撞至平面的力度很大。
高永富指,泰龙的头部创伤导致急性脑功能障碍,其身上亦有18处割伤,其中3个比较严重。泰龙的左右手腕动脉完全遭切断,左手腕和右前臂有割伤,左腕骨亦被切断,右小腿被切断整个肌肉层及骨折。高补充指,泰龙遭车撞至倒地已致严重头部创伤,或已进入死亡过程,他再被追斩受到严重割伤,进一步加速了其死亡。高续指,如泰龙只被车撞倒或只被刀斩伤,若他即时进行适当治疗后,或有机会大难不死,否则便会因失血过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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