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张炳良: 国家安全与本港独特性可兼得 政府须制止“过左”行为
教育大学公共行政学顾问、前运房局局长张炳良近期撰文,谈到香港在目前的地缘政治环境下,需要注意外间对港的观感,其中包括《香港国安法》的执行方式。他接受《星岛》访问时表示,《香港国安法》内容确实比其他国家或地区同类法律未算太严厉,西方国家对香港的指控可能涉及偏见。但他认为,国安法主要用作处理非常规事情,不能随便使用,特区政府有需要主动及公开制止个别“过左”的行为,以免影响本地市民及国际对香港的观感。





指香港国安法未算严
张炳良解释,国安法是用作处理一些常规法律不能解决的问题:“世界各地,包括许多港人移民的目的地都会有。你看看美国如何针对中国,便会明白西方国家可能存有一些偏见。”以条文来说,香港国安法的规定的4项罪类未算太过严厉。
他认为,分别在于《国安法》执行过程中,有否被错误应用在非国安范畴上,导致部分市民出现“恐惧”心理。他称国安法一般规定得相当严苛,赋予当局很大权力,处理极端问题,不会用作处理日常政策,如公众治安。
张炳良强调,国家安全与香港的独特性,两者并无必然冲突可以兼得,“最关键的是,不要令人有个观感,觉得每日都生活在国安法之下。不是说香港已经是这样,但我们要避免这回事。在国家安全与基本法保障的各项权利之间取得平衡,要展示‘尽管香港有国安法,宪制上一些基本原则不可逾越,但仍然是个开放、自由、包容的城市’,我们是把持得住的。”
他举例指,近期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过度或不当使用国安概念的事件,例如学校图书馆,连鲁迅书籍也被“建议”下架;一些存在已久的涂鸦,仅仅因为使用黄色帽子主题,被指有问题要移除,“这就是国安推到极端。”他指这些行为未必出自官方授意,但会明显影响香港的外间形象,不利说服外界香港仍然多元、包容,“多元是包括政见的多元,只要不违《基本法》,任何事情都有辩论空间。”
他认为,每个社会都有极端声音,政府不可能全部介入,但当发生一些过火事件,理应有所表示,公开制止这些行为,“政府作为拥有公权力的机构,首先自己一定不能做这些过火的行为,其次他们也有责任对这些偏激、伤害社会主流价值和利益的行为表态。”
记者:林剑
---
>>>星岛网WhatsApp爆料热线(416)6775679,爆料一经录用,薄酬致意。
>>>立即浏览【生活百答】栏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华侨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买、交通、报税、银行、福利、生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