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戰爭籠罩 我們對巴勒斯坦人了解多少?

【吉米言法】今天我們把生活在巴勒斯坦這片土地上的阿拉伯人稱為巴勒斯坦人,但是在政治、宗教和民族失焦的放大鏡下,我們忽略了巴勒斯坦地區阿拉伯人對自身歷史合法地位訴求的基礎。
在鄂圖曼帝國的統治時代,巴勒斯坦的居民是鄂圖曼帝國的子民或臣民,既沒有巴勒斯坦人的概念,也抹煞了阿拉伯人的權利。
巴勒斯坦地區一直是一個地緣政治概念,在二世紀到四世紀是羅馬帝國的一個行省,被稱為敘利亞巴勒斯坦;在東羅馬,即拜占庭時期的兩百年多間,她又被劃分為巴勒斯坦第一行省,第二行省,以及第三行省;在穆斯林征服黎凡特後,這片土地又被劃分進了更大的巴勒斯坦軍事區。此後成為哈里發國,蘇丹國,以及鄂圖曼帝國的一部分。在二十世紀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及鄂圖曼帝國瓦解後,巴勒斯坦地區變成了英屬巴勒斯坦託管地。
不難想像,在穆斯林統治下的一千多年的時間裡,地理意義上巴勒斯坦地區的民眾主體是穆斯林(注意,穆斯林是一個宗教概念),從16世紀佔人口多九成到20世紀初的七成五。但是這裡疊加了一個複雜的民族因素,「阿拉伯人在四個世紀的時間裡被剝奪了自由和權力,他們受到鄂圖曼文化的影響,這種文化耗盡了他們的精力,壓迫他們,使他們成為從屬民族」 。
根據1847年美國海軍對巴勒斯坦地區北部城市Jaffa的一份統計報告,其中包含有土耳其人,希臘人,亞美尼亞人,以及猶太人,唯獨沒有統計阿拉伯人。這種統計的偏差明顯帶有定居文明對遊牧民族的傲慢與偏見,按照19世紀中葉的英國教士亞瑟-霍林斯沃思的說法,是土耳其人聲稱擁有巴勒斯坦這片土地,儘管「巴勒斯坦的人口由阿拉伯人組成,...他們遊牧,沒有固定的家園,對土地沒有任何固定的依戀」。
這種現實與法理的矛盾或僵局一直延續到1978年美國總統卡特主導的戴維營協議(Camp DavidAccords)對巴勒斯坦人合理權利的認可。根據戴維營協議的「西岸和加沙」框架一章,「談判解決方案也必須承認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權利和正當要求。 這樣,巴勒斯坦人將參與決定自己的未來...」。
在承認「巴勒斯坦人」這一遲到的定義後,至少讓嘗試巴勒斯坦問題的解決回到現實層面。
同在1978年戴維營框架協定的附件中,當時埃及總統薩達特表示,「阿拉伯耶路撒冷應處於阿拉伯主權之下,阿拉伯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居民作為西岸巴勒斯坦人民的一部分,有權行使其合理的民族權利」。而時任以色列總理貝京則表示,「以色列政府於 1967 年 7 月頒布法令,耶路撒冷是一個不可分割的城市,也是以色列國的首都」。顯然埃以雙方在巴勒斯坦問題的原則上仍舊有衝突。
上述薩達特給卡特總統信函中的「合理民族權利」是指「legitimate national rights”。如果我們不用民族既國家的概念來解釋,保持以色列不分割,耶路撒冷不分割,同時實現巴勒斯坦人合理的民族權利,並給予巴勒斯坦人定居區域憲法地位(國家不是主權的唯一權力來源),也許可以成為可能。
通往和平的道路再困難,也比無止境的殺戮要強。希望我們能在聯邦體制中找到一些啟發和優質的經驗。哪怕這是天方夜譚,「這是一個奇幻的思想實驗。 但現在是時候開始談論以色列的聯邦制了—最終也是巴勒斯坦的聯邦制 」 。
撰文:吉米言 (卑詩公益法律服務社團 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 的資訊官)
圖:加通社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