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作被捕︱汤家骅:明知机构无攞牌仍助宣传属违法 自称“受害人”可辩解?陆伟雄:睇法官信唔信
加密货币交易平台JPEX早前遭证监会点名警告,指其从未申请牌照,与宣传不符,提供虚假陈述;曾声称申请成为JPEX合伙人的网络名人林作,今早(18日)亦被警方拘捕,警方亦拘捕另一名涉案虚拟资产投资网红“陈怡”。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接受《星岛头条》查询时表示,串谋诈骗是指“一班人知道目的地去呃人”,只要涉案人士参与其中一个环节即属违法,不一定要知道全部环节,若涉案人士“明知该机构需要攞牌但无攞”,仍然协助推售或宣传也算是违法。 大律师陆伟雄强调不评论个别案,而从法律原则而言,是否涉串谋诈骗不会考虑该人的参与程度多寡、是否幕后黑手或角色;至于涉案人士称不知情,他指“若读好多书、有好多工作经验,就睇吓法庭相唔相信佢系比人呃”。





汤:协助宣传人士“明知机构要攞牌但无攞”亦违法
汤家骅表示,证监条例列明需申请及获得相关牌照,若该平台“明知要攞牌但无攞”当然属违法,但若协助宣传人士“明知该机构需要攞牌但无攞”仍然协助推售或宣传也算是违法。他指涉案人士若知道整体计划是诈骗,不一定要知悉全部环节,只要参与其中一个环节也属违法。他指不同涉案人士参与程度不需要一致,而被骗人士也不一定需血本无归。他指“如果苦主知道无牌就唔会参与”,因此无牌地向公众公开兜售也算是违法。至于是否能定罪,汤家骅表示需视乎骗案规模、受骗人数、涉及金额等。
陆伟雄:苦主报警不代表“攞得返钱”
陆伟雄强调不评论个别案,但从法律原则而言,是否涉及串谋诈骗不会考虑该人是否幕后黑手及其角色、也不会考虑其参与程度的多寡。他表示,在整个计划内向受骗人作失实欺诈陈述,即属违法,指“讲野之前需要核实真伪”;至于能否以“唔知情、我都系受害人”作解释,陆伟雄表示,需视乎法庭及陪审团是否相信,举例指“如果你唔识字、对投资陌生、或是新移民唔识呢方面知识”,法庭会较易相信,但“如果你读过好多书、有工作经验,就要睇吓法庭相唔相信佢系比人呃”。
陆伟雄又指,苦主报警不代表“可攞得返钱”,若该机构在香港有资产而最后补定罪,则或可偿还一部份,指苦主报案“当然希望攞返失去嘅”,但称“唔好太大期望”,有机会最多只能将其绳之于法。他又指,骗徒用新颖手法“呃人”不能全怪执法机构太迟执法,指执法机构“唔系拿住水晶球”,认为当时未发现时也只是一个新型投资项目,现时不能事后孔明称“点解证监唔早啲发现拉人”。他呼吁市民当新型投资项目出现,应负少许责任,了解清楚该产品或机构,“唔好一窝蜂咁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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