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表31条意见 促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共31条,指出要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企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引导民企转型升级,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意见提及,中央将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强政策协调性,及时回应关切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意见在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方面有着重阐述,例如称要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讯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支持合资格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合资格民企发行科创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蓋面、提升信用增级力度;支持合资格民企上市融资、再融资。
外部政策层面,意见称,将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未来除了要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外,还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以及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
意见还提及,支持民企参与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及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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