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被告刘伟聪指出席九龙西第一次协调会议 忘记有否传阅“35+计划”
民主派47人参与“35+”初选,涉嫌计画立法会过半无差别否决财案被控,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告大律师刘伟聪今午于西九龙法院出庭自辩,交代本来无意参选立法会,惟于暴动罪上诉案及终审案中接连败诉,有感《公安条例》过时严苛,萌生出念头进入议会修改法例。刘伟聪又指为免被指为“鬼”才参与初选,更在全不知情下被人将自己名字加入〈墨落无悔〉声明联署名单中。
大律师刘伟聪出庭自辩,以英语宣誓作供,交代自己首次出庭作证,会尽量有条理地说明。刘伟聪承认自己有参与九龙西初选,惟否认与任何人串谋或协议否决财政预算案,亦无意颠覆政权或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行为。刘伟聪解释证供分为3部份,首先会交代个人背景以至持守价值,其次会交代初选期间言行及参选原因,最后会交代自己案发时从未作出的行为。
刘伟聪交代现年55岁,土生土长,没有任何刑事定罪纪录,1993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律系,加入警队任职见习督察,不久后获心仪的政务主任一职有条件录取,惟因只考获三等荣誉未达录取要求。刘伟聪其后短暂任职已故自由党创党主席李鹏飞演讲辞写手,1994年9月攻读法学专业证书(PCLL),翌年12月取得律师资格开始执业,2000年暂停执业,赴英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修毕哲学硕士,其后攻读博士四年,研究范围是有关英美自由主义、正义论、法律实证主义及宪制设计,论文题目为宪制修订的合理性,探讨包括美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修正案,惟因知识上分歧而与论文导师闹翻,未能完成博士学位。
刘伟聪2005年返港重新执业,2010年起先后任职东区及观塘法院暂委裁判官,直到2012年,2016年起因应社会事件,多次代表非法集结及暴动案被告辩护,由2017年到2021年曾任职港大法律系客席教授,任教知识产权,期间又为《明报》及《信报》撰写专栏多年,评论文化电影,2007年曾撰写书籍,名为《Professional Conduct and Risk Management in Hong Kong》。
刘伟聪转提到1997年回归前欲加入殖民政府不果,到了2019年同情社会运动,不满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不少人认为会模糊一国两制分界线,自己亦认为扩大了特首权力提出请求移交逃犯,然而没有同时扩大交付程序的法庭权力,令修例草案存在缺陷,必然将法庭卷入政治,侵蚀法治。刘伟聪交代惟自己不多参与游行,法律上代表被捕人士更为有用。刘伟聪忆述有友人未能参选屯门区议会,希望自己代为出选,自己觉得屯门太遥远,反建议自己所在深水埗又一村选区,最终成功以99票险胜亲政府对手,当选区议员,横额口号更参考英国诗人威斯坦·休·奥登1939年诗句。
2020年农历新年左右,刘伟聪回想友人鼓励自己参选立法会,然而当时正因区选表现而自我质疑竞选能力,同时认为当选会严重干扰律师工作。刘伟聪忆述获助手通知3月24日有九龙西第一次协调会议,自己事前未获邀请出席,惟助手指此乃公开会议,欢迎任何人参与,遂偕助手一同与会。刘伟聪指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何启明及简浩名等在席,约有不足20人,会议期间一直有人出入,不记得有否传阅“35+计划”文件,而区诺轩亦曾提及狄志远参选资格等。刘伟聪续指会议主要由戴耀廷发言,其指区选中民主派表现出色,然而得票率仍然没有大幅增加,故认为策略投票至为重要,曾谈及议会过半,过半后能取得许多宪制权力,惟不记得曾否谈及“会积极运用”字眼或“可以用可以唔用”说法,但肯定从未听过任何说法綑绑初选及当选人未来作为。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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