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调试信息 - getPostsByCategory:
当前 cat_name: 即时港闻
传入的 cat_slugs: %e5%8d%b3%e6%99%82%e6%b8%af%e8%81%9e
当前页码: 1
is_lifetime: false
时间条件: 即时新闻 - 3个月以内
查询结果:
找到文章数: 5366
最大页数: 537
当前返回文章ID数: 10
文章IDs: 7552460, 7552463, 7552446, 7552399, 7552402, 7552391, 7552394, 7552375, 7552378, 7552367
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6-07-01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6-06-30

将军澳新都城中心宝莱大药房涉非法销售未经注册药物 卫生署展开调查

卫生署今日(29日)到将军澳新都城中心二期宝莱大药房展开调查,发现该药房涉嫌非法管有及销售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该署根据情报,发现该药房展示多种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包括两款眼药水及一款外用药,以供销售。有关产品包装上没有附印香港药剂制品注册编号,当中大部分附有外语标签(包括日文及英文)。初步调查显示,行动中所检获的相关产品其中两款含有“新斯的明”,属《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条例》)下的第1部毒药。调查仍然继续。
   
含有“新斯的明”的眼药水可用于治疗青光眼,其副作用可导致眼部疼痛和不适,以及视力模糊。含有上述成分的产品只应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并须凭医生处方购买。

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根据《条例》,所有药剂制品均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的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售卖。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因其安全、效能及品质均未获保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 

市民应立即停止使用

市民不应在没有医护人员的指引下自行用药。已购买并使用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使用,如有怀疑或使用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01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

《星岛申诉王》100集诞生之我最喜爱影片票选,由6月16日至6月30日,玩游戏赢取总值超过10万丰富礼品!

立刻点击投票??https://tinyurl.com/38dfzwtv

---------------------------------------------

>>>星岛网WhatsApp爆料热线(416)6775679,爆料一经录用,薄酬致意。

>>>立即浏览【生活百答】栏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华侨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买、交通、报税、银行、福利、生育、教育。
点击以下6大平台 接收加拿大新闻及生活资讯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黄锦辉酒驾︱曾撰文倡AI打击醉驾 指喝一两杯酒冒险驾车追悔莫及

授勋2026︱13人获颁纪律部队及廉署卓越奖章 包括周一鸣、江学礼

香港海关祝贺香港回归祖国29周年 全力守护国家南大门

议政随想︱谭镇国:《设立新界北医院联网 破解地区医疗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