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提供300公顷创科用地 当局考虑直接批地或局限投标
发展局今日(18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表示,当局于新田科技城的创新科技园区内,预留了不同规模的地块,包括落马洲管制站的20公顷政府土地,以配合不同规模和用途的创科设施。当局会考虑在法定规划下提供弹性,容许多种用途,亦可以采用非传统的批地方式,而在批出区内创科用地方面,会配合创科局的产业政策,考虑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批地方式。发展局发言人补充,包括可考虑透过有限制投标、直接批予合适企业等方式批地。
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提供300公顷创科用地。立法会文件
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提供300公顷创科用地。立法会文件
新田创新科技园区内亦设有人才公寓,预计提供约6400个单位。立法会文件
局方: 可考虑透过有限制投标 直接批予合适企业等方式批地
局方在文件亦提出,可考虑应用在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及洪水桥 ╱厦村新发展区已采用的“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让土地业权人以原址换地方式在新发展区内进行与政府规 划意向相符的发展 (当中可包括相关的土地平整工程 ),借助市场力 量提速提量之余,亦有助管理发展项目的资金流。
发展局在文件中又提到,为突显政府对推动创科发展的决心,创新科技园区及落马洲河套地区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将合共提供300公顷的创科用地,占新田科技城超过600公顷总发展面积的一半。这300公顷的创科用地,可容纳7百万平方米的总楼面面积,相当于17个香港科学园,与深圳河对岸300公顷的深圳创新科技区相若。根据目前规划,首批未平整的创科用地预计可于明年下半年提供,工程可继而展开,并预计于2026年完成平整。
另外,文件指,新田市中心将由2031年起提供约50000至54000个公营和私营房屋单位,公私营比例为7比3,大部分位于新田站的500米步程范围内。整个新田科技城亦采用了较高的发展参数,当中公营房屋用地的住用地积比率为6.5,而创科用地的最高地积比达6。新田创新科技园区内亦设有人才公寓,预计提供约6400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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