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修例5.10恢复二读 林定国:已有足够咨询 并非走过程
立法会明日(9日)恢复二读政府提交的《法律执业者(修订)条例草案》,修例规范海外律师参与涉及国家安全案件。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认为,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理应不适合容许在港没有执业资格的大律师担任法律代表参与。
林定国指相关草案3月提交立法会首读,法案委员会开了两次会议,公众咨询期也有7日,强调法案首读前已充分听取议员意见,否应是“走过程”,又指修例涉及的改动不多,过程已有足够咨询。
林定国接受电台专访时指出,由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性质特别,常理而言不适合容许在港没有执业资格的大律师担任法律代表。由于每宗案件涉及的议题、焦点都不同,不适合由政府提供申请专案认为的“正面”或“负面”清单,反而由最熟悉案件的律师解释申请理据更为适当。
被问到海外律师以及其当事人的政见和背景,会否纳入审批考虑,林定国回应,不会完全不考虑背景,但亦不会单一来看,要视乎每宗案件,作通盘情况。
部分刑事案件不适合以遥距聆讯处理
至于司法机构计划在今年第四季提交修例草案,建议在合适情况下,可于各级别法院及审裁处命令进行遥距审讯。林定国表示,原则上支持司法机构的建议,过去3年疫情反映如果每宗案件都以实体审讯会有困难,拖延法律程序,在合适的环境下容许遥距聆讯,对当事人来说有一定好处。但他又认为被告人被捕后首次出庭或被告要亲口答辩等情况,部分刑事案件不适合以遥距聆讯处理,但他相信,司法机构会小心谨慎处理,在审讯效率和保障法律程序之间取得平衡。
国安案拟准“案件呈述”上诉符合公义
至于律政司建议修订《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由高等法院3名指定法官审理的国安案件,控方可用“案件呈述”上诉,即上级法院有机会推翻原审时的无罪裁决。林定国认为控方要求上级法院纠正错误,做法符合公义,并指出修例只是让高等法院与下级法院的机制一致,不存在输打赢要。至于追溯力的问题,林定国表示,由3名指定法官裁决的国安法案件,都会适用“案件呈述”上诉,但立法时间不会针对个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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