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市公园局委员会拟修订泳装规定 禁止不雅不当穿着去游泳
【星岛综合报道】夏季将至,温哥华公园局委员会正建议限制市内水上设施中穿着不合适的泳装。
根据一份提交的报告显示,温哥华公园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对在水上设施中,身穿不雅或不当的衣服者提出异议,希望当局出台一项强制可接受的着装政策。
报告中指,一些市民在温哥华市内的水上设施玩乐时,身穿令其他人难以接受的异服,导致工作人员及其他市民有所抱怨。
报告将合适的泳装定义为,民众在公共游泳环境中可以接受的容忍程度,要求使用水上设施的人士要保持对生殖器的全面和适当的覆蓋。
不可接受的泳装包括:
- 在泳池穿情趣内衣;
- 吸水变重的衣服,如牛仔裤或运动裤;
- 飘逸面料的服装,因为可能会限制运动或造成安全风险。
报告亦希望所有参与水上活动者,不要在池内大小便,失禁或无法控制排便的人士,须穿尿布或一次性游泳尿布或裤子。
与此同时,报告希望在执行这项政策时,工作人员必须举止得体,并尊重城市的多样性,始终尊重所有市民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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