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阻差办公裁定表证不成立 律政司提出案件呈述上诉
2020年7月1日港岛游行示威,19岁男子涉嫌在时代广场附近阻碍女警拘捕一名女子,被控一项阻差办公罪。裁判官彭亮廷前年裁定女警不合法拘捕,又指控方检控基础不明确,裁定男被告表面证供不成立,当庭释放。律政司事隔两年多在上周一(6日)提出案件呈述上诉,案件暂时未有聆讯排期。
案件暂时未有聆讯排期
案发时19岁、报称兼职仓务员的男被告李兆聪被控于2020年7月1日在铜锣湾时代广场勿地臣街出口,故意阻挠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 25799 陈晓琳。
裁判官彭亮廷指案发当时铜锣湾波斯富街、罗素街有非法集结发生,但看不到与时代广场的人士有任何关系,裁定男被告及被捕女子与时代广场外的集结人士并无任何关系,警长58171黄子诚向两人发射海绵弹一事属违反警队武力指引,女警 25799陈晓琳拘捕涉案女子属不合法拘捕,女警陈晓琳并非正当执行职务,再批评控方检控基础不明确又不清晰。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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