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规定牙科生实习1年、公营服务2年 引入非本地培训牙医
政府计划修订《牙医注册条例》,要求本地牙科毕业生先在公营或指定机构实习1年,才能正式注册;要求本地培训的非专科牙医,须在公营或指定机构服务一定年期,暂定建议为2年,希望纾缓公营系统牙医不足的问题,正咨询业界意见。

政府计划修订《牙医注册条例》。(资料图片)
据悉,政府亦建议增设途径引入非本地培训牙医,其中以有限度注册或特别注册方式来港的牙医,在指定机构服务满5年,表现令人满意,可免试或只需参与临床试,就可正式注册。
去年施政报告中提到,为确保公营医疗系统有足够医护人手,会探讨不同方案,包括要求合资格医护专业人员在公营医疗机构服务一定年期,以及引入合资格非本地培训牙医及护士。其中护士人手议题,政府昨日已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开设3个新途径,包括有限度注册、特别注册和暂时注册方式,引入非本地培训护士;牙医方面则采另一种程序,先咨询业界意见。
牙医学会会长王志伟今早(3月9日)在商台节目表示,公营牙科人手不足,政府有充分理由提出方案,但牙科学生在6年课程内,已有长时间实习,新方案可能会令牙科生感到忧虑和忐忑,他认为政府可考虑容许学生在学期间在公营机构实习,既可纾缓人手不足,也可让学生汲取不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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