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区诺轩:戴耀廷曾解释初选没有违法 故直到记招时仍信合法
民主派47人涉嫌参与“35+”初选,争取立法会过半否决财案被控,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区诺轩今(8日)午于西九龙法院开庭时主动建议“上一庭展示过(寄予郑达鸿的)私人信件,对我有一定伤害,更加唔想第三者造成伤害”,希望日后如非必要不再展示。区又忆述戴耀廷一直解释初选没有违法,故自己直到7月11日仍相信合法,亦“睇唔到有人(初选参与者)表达异议”。
区诺轩开庭时主动建议“上一庭展示过私人信件,对我有一定伤害,更加唔想第三者造成伤害”,希望日后如非必要引用的话可免则免。《国安法》指定法官陈仲衡回应指如辩方认为信件相关或需就其提问,区答道“我会从容面对”。《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另提议控辩双方沟通,援引时毋需公开展示。

Edit media 区诺轩(右)与戴耀廷举行民主派35+公民投票记者招待会。 资料图片

被告李予信。梁誉东摄

被告彭卓棋。梁誉东摄

被告黄碧云。梁誉东摄

被告刘伟聪。梁誉东摄
资深大律师潘熙代表郑达鸿及梁国雄稍早盘问时,引用戴耀廷2020年5月于《明报》撰写的2篇文章《立会否决财政预算案的宪制设计》和《“支持否决”不能成为DQ理由——再论立会否决财政预算案的宪制设计》,以及同年7月1日《国安法》实施后戴向一众初选参与者发送的讯息,内容指“有人说立法会不能拒绝行政机关提出的财政预算案以迫使行政长官让步⋯⋯这说法完全置明确的基本法条文于不顾”、“35+的目标要否决财政预算案,应没有触犯国安法”。
区同意戴当时认为否决财案逼使特首下台符合《基本法》,另外有候选人担心初选会否触犯《国安法》,“未讨论到否决财政预算案本身系咪犯法咁仔细”,但戴曾解释没有违法,故自己直到7月11日记招时仍相信做法合法,亦“睇唔到有人表达异议”。潘熙问及郑达鸿对于当选后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的个人立场时,区诺轩指“我唔肯定”。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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