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区诺轩供称协调会议后 戴耀廷曾发出1份协调机制协议
民主派47人涉嫌参与“35+”初选,争取立法会过半否决财案被控,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受审。区诺轩今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供称协调会议完成后,戴耀廷曾发出1份各选区协调机制协议,上载有“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字眼,惟因忧虑发布上述文件会导致有候选人被取消资格及触犯《选举条例》,故“当时冇出台”。审讯明日午续。
区诺轩:协议上载有“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字眼 惟“当时冇出台”
区诺轩忆述2020年6月9日初选记者会中,戴耀廷曾提及协调会议中有一个协议,惟没有要求与会者签署。翌日随即于网上看到《墨落无悔 坚定抗争——抗争派立场声明》,并得悉由邹家成张可森及梁晃维发起,区同月19日遂于Facebook 发表帖文《以正视听——假如我有资格回应抗争派立场声明书发起人》。
帖文内指“由始至终,就算没有一份文件出台,但协调的协议实然存在,只是当日记者会没有公开。没有公开,不等于参与过的人没有承诺遵守。诸如五大诉求、怎样停止选举工程、否决财政预算案,如果协议没有约束力,那多次会议得来的共识,便毫无意义。”区解释文中“文件”,意指记者会前戴曾在组织者当中发送各选区协调机制协议,总结了各区与会者讨论共识,上载有“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字眼,从未公开。惟区交代在WhatsApp 纪录中寻得上述文件,纪录未曾提及有否转发他人。
内文又指“或许我可以承认,当初记者会戴耀廷教授出于善心,不想徒添暴政罗织罪名,不但无法如愿,而且受到很多批评。”区指因初选参加者毋需签署上述文件,结果令戴饱受批评,事后向各方致歉。
区续解释当时有舆论指任何人如就否决财政预算案表态均有机会被视为不尊重《基本法》,增加无法参选的风险,加上担心每区有人“因为一啲决定唔参选”,上述文件阻止他人参选,会否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然而作为初选组织者基本伦理为避免参选人违法。基于忧虑发布上述文件会导致有候选人被取消资格及违法为由,故“当时冇出台一个文件”。区补充5个地方选区各有1个协议,共5个协议。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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