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icy叮|港男丧母后重投职场 新工超入息上限忧被没收公屋

男子丧母后重投职场,竟因超出入息上限而面临公屋被没收的危机?有港男指,过往一直全职照顾患长期病及行动不便的母亲,母子二人依靠综援生活,亦无任何资产;早前母亲离世,他重新求职并获聘,却发现薪金超出了公屋入息上限约600元,担忧会被房屋署收回单位。

该名港男在社交媒体Facebook群组“土瓜湾之友”发文,指本来与患长期病及行动不便的母亲同住公屋,他为了照顾病母而未能工作,两人依靠综援金生活,形容“根本储不到钱,所以总资产是0”。他指,上月母亲离世,社会福利署随即终止援助,公屋户籍亦剩他一人,处理母亲的身后事后,他找了一份月薪13,500元的工作,但后来发现已超出公屋一人单位入息上限的12,940元。

港男担心,多出的600元会令房署收回单位而无家可归,感到非常烦恼,遂向网民求助,“是不是不能住公屋了?刚刚才处理完母亲的后事,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不少人都留言安慰楼主,又建议向社工求助,认为房署有机会以收取1.5倍或双倍租金的方式处理个案,“唔好谂到咁灰,应该系要交贵啲租㗎啫,既然你揾开社署,咁直接揾社工问下先,自己乱咁估都无用”、“你个月薪都唔超入息两倍,所以只系需要交本来个租金”、“已经有公屋就另一回事,如果本身系大单位,最多要你搬细单位,但你应该唔使搬”、“应该只是双倍租金,不用交出单位的”。

其后楼主留言更新,指其居住的公屋单位户主本为母亲,现时因要转户,他仍须重新接受入息及资产审查才得确认是否能继续居住。根据房署资料,公屋户主去世或迁出后,单位租约可批予在单位内居住的其他认可成员,但该成员须接受“全面经济状况审查”(包括入息及资产审查)及“住宅物业权审查”,以厘定他们批出新租约的资格及应缴的租金水平。

根据最新的公屋申请入息及资产限额资料,一人家庭每月入息限额为12,940元。由于强积金或公积金计划下的法定供款可于申报入息时获得扣除,故在此个案下,13,500元月薪扣除675元作为强积金供款,余下的12,825元入息,理应不会超出上限。

资料来源:“To Kwa Wan 土瓜湾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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