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枪曾志健失踪 传正流亡

被控暴动等罪的曾志健昨没现身法庭,被法官发拘捕令通缉。 被控暴动等罪的曾志健昨没现身法庭,被法官发拘捕令通缉。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十月一日国庆中五男生“健仔”曾志健在荃湾参与示威活动期间左胸中枪受伤,他事后和廿六岁理大博士生邱宏达分别被控暴动及袭警等罪,曾志健于今年十月在区域法院提讯时表明“应该会认罪”,惟案件昨再度提讯时,“健仔”却没有现身法庭,法官高劲修即时颁布拘捕令,通缉他归案。案件由去年在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至昨聆讯,裁判官李志豪、法官郭伟健和高劲修均允许曾志健保释期间毋须交出旅游证件。据悉,曾志健的地址已换了新住客,而当局至今未有他的出境记录。海外组织Friends of Hong Kong昨午在聆讯后在社交媒体发公开声明,指曾志健曾向美国领事馆寻求庇护遭拒,并证实他“正在流亡”及“自由地生活”。

  代表曾志健的女大律师黄瑞红表示,她曾联络曾志健但不遂,并要求法庭解除她代表曾志健的法律职务。根据曾志健的原有保释条件,获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须每周到荃湾警署报到一次,不得离境,但不包括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控方透露,曾志健最后一次报到时间为十月廿四日。而警方曾于本月二十日,到访其寓所寻找他,但他已不知所终。据了解,曾志健地址的住客身分已更改,至今未有资料显示他已经离境。

  案件十月初在区域法院提讯时,曾志健透过资深大律师骆应淦表明“应该会认罪”。惟他日前接受媒体专访中表明已改变主意,不会出席昨日的提讯,并拟开始“流亡”生涯,但受访时并无透露身处何方。而他十五岁女友上周亦接受其他传媒访问时,透露已流亡英国伦敦,并正在寻求政治庇护。

  海外组织Friends of Hong Kong昨午代表曾志健发出声明,内文写道“他们正在流亡,自由地生活中”,并表明曾志健永不会投降去面对来自中共和港共的政治打压。声明中亦提到,曾志健与他的“战友”毋须担心自身安全,目前正和美国公民Ansen在一起,他们亦很庆幸获得多个国家关注。

  组织又称,日后或会继续更新曾志健与他“战友”的情况。声明中又提到曾志健与其他示威者,包括钟翰林,曾在今年十月廿七日向美国驻港领事馆寻求协助,惟钟翰林同日早上因涉嫌触犯《国安法》后被捕。余下各人继续去到美国领事馆寻求庇护,但当时被拒绝。

  根据控罪书,曾志健及邱宏达同被控一项暴动罪,即于去年十月一日在荃湾海坝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鲎地坊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而曾志健另外被控两项袭警罪,于同日在荃湾鲎地坊,袭击警员谢思明和当日开枪的警员曾家辉。

  至于邱宏达昨日则仍未决定答辩意向,继续获准以五千元现金,不准离境及每周向警署报到一次的相同条件保释至明年二月二日再讯。

  去年十一国庆有示威者在荃湾海坝街至大河道一带进行活动期间,有警长人身安全受威胁下,开枪击中曾志健胸口,送医时命危,两日后曾志健连同五男一女被起诉暴动,纵火和袭警等五罪。当时沙田法院裁判官李志豪在曾志健仍受伤卧牀时批准他的保释申请,并基于他的伤势,没有命令他到警署报到。案件去年十二月正式转介至区域法院处理,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四月考虑到曾志健康复进度良好,决统一案中七名被告均须每周六向警署报到。 其后辩方申请分拆处理案件获准,将曾志健和邱宏达独立处理。

  曾志健早前曾尝试申请法援,向开枪警民事兴讼。惟法援署拒绝有关要求,并称警方向他身体开枪是“合理”。曾志健透过第三方引述信中内容,指署方拒绝其申请,原因是法援署“未能证明有合理理由提出诉讼”,并称“考虑了所有的证据,法援署认为警方于相关时间向你所使用的武力是合理的”。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四八五——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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