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泛民15子被捕 涉組織非法遊行
香港警方重案組追查去年8月至10月三宗反修例非法遊行,懷疑有人涉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公告未經批准遊行,18日兵分多路展開「逐個捉」大規模拘捕行動,拘捕至少15人,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被捕者全被起訴相關罪名,下月18日提堂,各人已獲准保釋。保安局強調,無人可以享特權,或犯了法而不須面對後果。而民主派質疑,警方行動是秋後算賬,並進一步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末代港督彭定康則抨擊拘捕行動,指北京及香港政府是進一步埋葬一國兩制。
涉案15人包括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立法會前議員李卓人、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及楊森、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社民連前主席吳文遠、社民連主席黃浩銘、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支聯會秘書蔡耀昌、葵青區議會主席單仲偕、公民黨前法律界議員吳靄儀及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各人分別被帶到港九多間警署扣查,其後各獲准以1000至3000港元不等保釋。
全獲保釋 下月提堂
他們分別涉嫌於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在港島及九龍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違反香港法例第二四五章《公安條例》第十七條。其中5名被捕人士,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何秀蘭和陳皓桓,亦涉嫌於去年9月30日及10月19日參與「公告未經批准的遊行」,所有被捕者已被落案起訴相關罪名,下月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消息指,警方今次空前大規模拘捕行動,目標是拘捕「牽頭人」,其中8月18日民陣發起在維園內舉行的「流水式」集會,集會雖獲發不反對通知書,但當日李卓人、梁國雄帶頭走出維園,梁耀忠、黎智英、李柱銘、區諾軒、何秀蘭、何俊仁隨後;另10月1日的遊行警方已發出反對通知書,但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吳文遠、蔡耀昌、楊森及單仲偕均涉帶頭遊行。
18日晨10時許,港島總區重案組警員前往黎智英嘉道理道大宅,但黎不在家,至下午1時許,黎由西貢返抵住所,其後被押往九龍城警署。另一隊重案組則到天后廟道飛龍臺,將何俊仁帶到北角警署。李柱銘則在中半山馬己仙峽道寓所被捕,楊森亦在其碧瑤灣寓所被警方帶走。
至於「長毛」梁國雄及李卓人,分別在九龍灣啓業邨寓所及美孚新邨寓所被捕,何秀蘭在薄扶林花園寓所被帶走。下午1時許,警方到葵涌華景山莊拘捕單仲偕,區諾軒則於觀塘馬蹄徑寓所被捕。
去年10月1日有份參與遊行的蔡耀昌,中午在東涌東環寓所被警員上門拘捕,警方檢走他當日遊行時穿著的衣服、褲與鞋;另吳文遠、黃浩銘及陳皓桓亦先後被捕。至下午3時,吳靄儀在黨友梁家傑、陳淑莊,郭榮鏗和楊岳橋陪同下,到中區警署接受預約拘捕。
梁耀忠因在立法會進行財務委員會會議,警方至傍晚六時在中環拘捕梁耀忠調查。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在香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人可以凌駕法律或犯了法而不須面對後果。如果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涉案者無論是甚麼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無人可享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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