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泛民15子被捕 涉组织非法游行
香港警方重案组追查去年8月至10月三宗反修例非法游行,怀疑有人涉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以及公告未经批准游行,18日兵分多路展开“逐个捉”大规模拘捕行动,拘捕至少15人,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被捕者全被起诉相关罪名,下月18日提堂,各人已获准保释。保安局强调,无人可以享特权,或犯了法而不须面对后果。而民主派质疑,警方行动是秋后算账,并进一步损害香港的国际形象。末代港督彭定康则抨击拘捕行动,指北京及香港政府是进一步埋葬一国两制。
涉案15人包括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立法会前议员李卓人、立法会前议员梁国雄、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及杨森、立法会前议员区诺轩、社民连前主席吴文远、社民连主席黄浩铭、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立法会前议员何秀兰、支联会秘书蔡耀昌、葵青区议会主席单仲偕、公民党前法律界议员吴霭仪及立法会议员梁耀忠,各人分别被带到港九多间警署扣查,其后各获准以1000至3000港元不等保释。
全获保释 下月提堂
他们分别涉嫌于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在港岛及九龙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违反香港法例第二四五章《公安条例》第十七条。其中5名被捕人士,李卓人、何俊仁、梁国雄、何秀兰和陈皓桓,亦涉嫌于去年9月30日及10月19日参与“公告未经批准的游行”,所有被捕者已被落案起诉相关罪名,下月1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消息指,警方今次空前大规模拘捕行动,目标是拘捕“牵头人”,其中8月18日民阵发起在维园内举行的“流水式”集会,集会虽获发不反对通知书,但当日李卓人、梁国雄带头走出维园,梁耀忠、黎智英、李柱铭、区诺轩、何秀兰、何俊仁随后;另10月1日的游行警方已发出反对通知书,但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吴文远、蔡耀昌、杨森及单仲偕均涉带头游行。
18日晨10时许,港岛总区重案组警员前往黎智英嘉道理道大宅,但黎不在家,至下午1时许,黎由西贡返抵住所,其后被押往九龙城警署。另一队重案组则到天后庙道飞龙台,将何俊仁带到北角警署。李柱铭则在中半山马己仙峡道寓所被捕,杨森亦在其碧瑶湾寓所被警方带走。
至于“长毛”梁国雄及李卓人,分别在九龙湾启业邨寓所及美孚新邨寓所被捕,何秀兰在薄扶林花园寓所被带走。下午1时许,警方到葵涌华景山庄拘捕单仲偕,区诺轩则于观塘马蹄径寓所被捕。
去年10月1日有份参与游行的蔡耀昌,中午在东涌东环寓所被警员上门拘捕,警方检走他当日游行时穿着的衣服、裤与鞋;另吴文远、黄浩铭及陈皓桓亦先后被捕。至下午3时,吴霭仪在党友梁家杰、陈淑庄,郭荣铿和杨岳桥陪同下,到中区警署接受预约拘捕。
梁耀忠因在立法会进行财务委员会会议,警方至傍晚六时在中环拘捕梁耀忠调查。
保安局发言人表示,在香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人可以凌驾法律或犯了法而不须面对后果。如果有证据显示任何人犯法,涉案者无论是什么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对法律制裁,无人可享有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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