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行者》演员涉藏枪弹禁离港
(星岛日报报道)曾参演电影《潜行者》的健硕男演员及七旬翁,涉嫌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等四宗罪,于上周五(大年三十晚)被警方登门拘捕,并检获大批武器及仿制枪械,二人遭起诉昨解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七旬翁不准保释。
裁判官批准男演员以现金一万元担保,其间不准离港、须居于报称地址、每周到警署报到两次。惟七旬老翁则因被指管有弹药,案情严重,不准担保,须继续还柙看管。案件将押后至三月三十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再讯,以待控方作进一步调查,未知届时会否与制造炸弹案合并处理。
两名被告依次为退休老翁陈建达(七十二岁)及曾参演港产电影《潜行者》中“Smiley”一角的陈楚高(五十四岁),他同时身兼编剧顾问、武术指导顾问及健身教练,并自拍武术教学片上载到Youtube。
首被告陈建达被控“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及“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首项控罪指他于本月二十四日,在九龙佐敦道五十号可群大厦九楼B室内,无牌管有二十六枚信号弹、发射器、两个弹匣内藏十二枚信号弹。另一控罪则指他在同地管有八把刀、八十二枝箭、弓、三个弓架等,意图将其用作非法用途。辩方透露,上述物品为被告当义勇军时收藏。
次被告陈楚高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违禁武器”两罪。首项控罪指他于本月二十四日,在观塘成业街成业工业大厦三楼三○三室内,管有两把斧头、两把军刀、武士刀、弓架、两包胶珠、一包钢珠,意图将其用作非法用途。另一控罪则指他在同地非法管有三个铁莲花、双截棍、手刺等武器。
辩方指,上述单位为被告用作武术教学及设计动作的工作室,藏有不少电影道具,包括大量塑胶仿制武器。该工作室与他人共用,故难以肯定涉案武器属于被告,亦难以证明被告会以涉案武器作非法用途。
两被告涉嫌牵涉于其中的炸弹制造案,发生于去年十二月十四日,案中三名男子被指于小冷水路测试引爆一个遥控“土制炸弹”,警方其后根据疑犯手机记录,发现与上述两被告有通话记录,疑二人与案有关,遂于上周五(大年三十晚)登门搜查及将两人拘捕。
案件编号:西九龙刑事三○七——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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