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自保裝行車記錄儀 可作證或反不利司機
愈來愈多車主添置行車記錄儀(Dash Cam),幾年前一宗涉嫌倒車訛騙的事件,更是讓不少車主為求自保,在前後擋風玻璃均安裝行車記錄儀。網上金融平台Lowestrates.ca則指出,行車記錄儀的資料也可能不利駕車者。
該平台的Renee Sylvester-Williams表示,俄羅斯和一些歐洲國家,對安裝行車記錄儀的車輛給予保險優惠,但加國的保險公司至今尚未把行車記錄儀,列為可扣減保險費的裝置。
加拿大保險局(IBC)的安省總監Pete Karageorgos在接受加拿大廣播公司(CBC)訪問時曾表示,如果使用不當,行車記錄儀與全球定位系統(GPS)反而會導致司機分神。如果未來證實行車記錄儀能夠有效減少意外賠償,則可能因此而降低保費。不過,當發生爭拗時,記錄儀的片段可以作為一項沒有偏見的證據。
刑事訴訟辯方有權保留紀錄
有專門出售汽車配件的店鋪表示,10年前行車記錄儀尚未普及時仍有利可圖,但目前的利潤已經很低。現時的行車記錄儀全部標榜高清的視像質素,但數十元一部與過百元的最主要分別是夜間清晰度,也有添加記錄車速或全球定位等其他功能。
卑詩省律師Kyla Lee說,近日的一宗保險理賠個案,一名駕車者的行車記錄儀顯示交通意外是由於另外一名司機的不良駕駛阻擋他的視線,澄清了在該宗事故的責任;但同樣有不少的案例是行車記錄儀反過來顯示出意外是由於司機的駕駛方式所導致。
她說,刑事訴訟的辯方有權保留行車記錄儀的片段,直至答辯時才提出;但如果是民事訴訟,原訴方必須預早提交片段,讓與訟人有合理的準備和回應時間。各省對保險和民事的證據交換也各有不同的時限。
她說,幾乎所有車主都自以為自己是良好駕駛者,因而相信行車記錄儀的片段能夠幫助他們脫罪;但有時是適得其反。雖然行車紀錄儀未必對車主有利,但不失為一項非常客觀的證據,能夠重現意外發生時的真實情況。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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