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火葬場新設施 可化流產胎存永愛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施政報告》提到,政府充分明白流產胎的父母在安排妥善火葬或土葬的過程中,可能遇到困難而產生憂慮和不安,稱會積極研究改善處理流產胎的安排。繼增建流產胎的安放設施,食環署擬利用葵涌火葬場附近的空置貯物室,設置流產胎火化設施,旁邊會設置一個供撒放流產胎骨灰的新花園,以便親人以傳統方式撒放骨灰,並將現有的四台電子悼念幕融入花園內,以方便悼念亡者。
本港現時有三個私營墳場已提供安放流產胎服務,另有兩個私營墳場提供安放流產胎服務的申請正在處理;食環署早前亦在粉嶺和合石設置政府首個供安放流產胎的設施,名為「永愛園 」,提供共三百個安放位置。為進一步照顧流產胎父母的需要,食環署最新計畫在葵涌火葬場附近的空置貯物室設置流產胎火化及相關設施。經建築署研究後,當局認為有關地點的空間足夠設置有關設施,現時為地點旁的現有斜坡進行穩定性評估,以確定選址的可行性,預計在今年底左右完成。
該火化設施由現有空置貯物室改建,改建後的面積約為九十平方米,內有兩個小型火化裝置,以及附設一個多用途活動室、接待處、消防設備房等設施,其旁邊會設置一個供撒放流產胎骨灰的新花園,並將現有的四台電子悼念幕融入花園內,以方便悼念亡者。
有關火化裝置的設計及安裝會由建築署負責,至於火化裝置將來的日常運作及維修保養工作,則會分別由食環署及機電工程署負責。雖然擬建流產胎火化設施並非須按法例規定申領指明工序牌照及取得有關部門批准,但建築署會致力讓火化裝置在運作上顧及空氣質素等環保考慮。
食環署指出,社會上有不少意見認為未獲父母領回的流產胎不應以處理醫療廢物的方式處置,政府應設立專用的火化設施,妥善處置這些流產胎。另有意見認為,假若個別個案在完成火化後產生骨灰,政府應設置專用花園,以供該些骨灰可以體統的方式撒放。
一直關注二十四周以下流產胎問題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表示,流產胎較為細小,需要火力較細的火化設施進行火化,政府同意在葵涌火葬場設置有關設施,是作出正面回應。
但譚文豪指出,現時每年約有一萬宗流產個案,只有一個流產胎火化設施未必足夠,估計只能處理獲父母領回的流產胎,希望醫管局未來也自行興建類似設施,讓所有流產胎日後也能與醫療廢物分開處理,做到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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