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火葬场新设施 可化流产胎存永爱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施政报告》提到,政府充分明白流产胎的父母在安排妥善火葬或土葬的过程中,可能遇到困难而产生忧虑和不安,称会积极研究改善处理流产胎的安排。继增建流产胎的安放设施,食环署拟利用葵涌火葬场附近的空置贮物室,设置流产胎火化设施,旁边会设置一个供撒放流产胎骨灰的新花园,以便亲人以传统方式撒放骨灰,并将现有的四台电子悼念幕融入花园内,以方便悼念亡者。
本港现时有三个私营坟场已提供安放流产胎服务,另有两个私营坟场提供安放流产胎服务的申请正在处理;食环署早前亦在粉岭和合石设置政府首个供安放流产胎的设施,名为“永爱园 ”,提供共三百个安放位置。为进一步照顾流产胎父母的需要,食环署最新计画在葵涌火葬场附近的空置贮物室设置流产胎火化及相关设施。经建筑署研究后,当局认为有关地点的空间足够设置有关设施,现时为地点旁的现有斜坡进行稳定性评估,以确定选址的可行性,预计在今年底左右完成。
该火化设施由现有空置贮物室改建,改建后的面积约为九十平方米,内有两个小型火化装置,以及附设一个多用途活动室、接待处、消防设备房等设施,其旁边会设置一个供撒放流产胎骨灰的新花园,并将现有的四台电子悼念幕融入花园内,以方便悼念亡者。
有关火化装置的设计及安装会由建筑署负责,至于火化装置将来的日常运作及维修保养工作,则会分别由食环署及机电工程署负责。虽然拟建流产胎火化设施并非须按法例规定申领指明工序牌照及取得有关部门批准,但建筑署会致力让火化装置在运作上顾及空气质素等环保考虑。
食环署指出,社会上有不少意见认为未获父母领回的流产胎不应以处理医疗废物的方式处置,政府应设立专用的火化设施,妥善处置这些流产胎。另有意见认为,假若个别个案在完成火化后产生骨灰,政府应设置专用花园,以供该些骨灰可以体统的方式撒放。
一直关注二十四周以下流产胎问题的立法会议员谭文豪表示,流产胎较为细小,需要火力较细的火化设施进行火化,政府同意在葵涌火葬场设置有关设施,是作出正面回应。
但谭文豪指出,现时每年约有一万宗流产个案,只有一个流产胎火化设施未必足够,估计只能处理获父母领回的流产胎,希望医管局未来也自行兴建类似设施,让所有流产胎日后也能与医疗废物分开处理,做到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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