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香港移民美國 科研路始於洗試管
麥德華在1960年代中,從香港隨父母移民美國後,原先想入讀加州柏克萊大學,但因為母親擔憂校園反戰情緒影響學習,於是改到威斯康辛大學讀化學工程,未幾轉修生物化學。他的科研之路是在大學實驗室洗試管和燒杯開始。
病毒學家Roland Rueckert,是麥德華科研路上的第一位引路人。麥德華到當時新到威大任教的Rueckert實驗室,應徵做清潔工作,頭一天清洗工作完成後,詢問是否尚有其他東西需要清潔。Rueckert回應沒有,並以相同的時薪聘用麥德華參與研究實驗。
Rueckert在1974年發表在《病毒學》期刊(Intervirology)的一篇論文,把麥德華列為共同撰寫人。麥德華說,從Rueckert學到紀律和實驗安排。
亞伯特大學取得博士學位
麥德華在加拿大亞省的亞伯特大學取得博士學位後,導師建議他到多倫多的安省癌症研究所(Ontario Cancer Institute),向當時非常有名的Ernest McCulloch學習,並在Ernest McCulloch與James Till的實驗室工作。他們兩人共同發現造血幹細胞(Hematopoietic Stem Cell)。
麥德華說,McCulloch是一名並不固守傳統的創新思想家,教導他挑戰教條和對一切抱持懷疑態度,為他打開一扇新的大門。McCulloch的教導是將自由的想像和衝破界限,與小心和有條不紊的方法結合起來。麥德華在1980年再返回威斯康辛大學,師從Howard Temin學習分子生物學技術。Howard Temin不久後獲諾貝爾獎。麥德華說,跟隨Temin學習的一年非常重要,懂得謙遜。因為從McCulloch出師後,相信自己可以天馬行空,不受限制任意作出假設。
Temin教他所有的自由思想,必須經過深思熟慮和有洞察力。麥德華也受益於Temin跨學科和非傳統的廣泛知識連繫。他比喻說,就像在澳洲翻起一塊石頭時,想到香港海灘上的另一塊石頭。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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