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海寧忽然開竅
無綫劇集《婚姻合伙人》叫好又叫座,不少劇情都成為網上熱話。男女主角高海寧(飾貝競枝)跟楊明(飾郎朝勇)成功榮升為新一代最討人歡心的熒幕情侶。高海寧坦言這次演繹貝競枝這角色,直如經歷第二個人生。貝競枝兒時被至親拋棄及背叛,長大後被愛卻不敢愛;然而,高海寧的人生卻完全相反;她,最懂得如何去愛。
高海寧以往的演出總予人有種繃緊的感覺,但在劇集《婚姻合伙人》中,她跟楊明的演繹卻火花四濺,兩人表現自然又放鬆。高海寧笑說:「其實我好緊張,因為始終是第一次做女主角。因為之前演的角色戲分不太重,所以有較多時間準備。拍攝《婚》除了事前準備外,很多時候沒有時間跟楊明感受一下怎去演,對幾次戲後就開始拍,因此反應都是很即興的,所以觀眾看到我們都演得很自然。」她主動地提到,有觀眾指她咬字不清楚,她說:「因為當時剛剛開始箍牙,頭幾日有好多發音都說不到,想同大家講不好意思,不想因為我這個問題影響到全套劇。」
高海寧就是貝競枝
高海寧坦言其實跟楊明不算很熟悉,但劇中有很多咀戲,初時的確有點尷尬。而劇集卻是講述他們近4年的感情關係,她說:「導演有一句說話我好記得,他說『貝競枝跟郎朝勇應該是很有默契的,但我看你們的演繹,根本就不熟。』」這當下直如當頭棒喝,令她決心放下無謂的顧慮,用了一個禮拜的時間投入貝競枝這角色。演技開竅後,就完完全全地經歷第二個不一樣的人生。
高海寧在2017年3月於社交平台撰文,她說:「短短一個多月的廠景拍攝完成了,感覺真的就像經歷着第二個人生,屬於貝競枝的人生。她執着,是因為她沒有安全感;她憤怒,是因為沒有人明白她的執着;她妥協,是因為她真的愛了;她心碎,是因為愛了卻得不到信任;所以她唯有振作,因為她知道只有自己才是最可靠的!感受着她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深深愛上她的一切,只希望可以感受更深!」隨後劇集監製潘嘉德致電她,大讚她不但投入,更是完全的了解角色貝競枝,而她才驚覺自己就是貝競枝。
見到楊明喊唔停
貝競枝經常聽到郎朝勇對她說:「你係鍾意我嘅,係你唔知啫!」高海寧認為沒有人天生愛財如命,更加沒有人不渴望被愛。但貝競枝經歷過至親的拋棄和背叛,哪有勇氣繼續相信愛情?所以或許她不是不想愛,只是不敢愛。高海寧透露劇集到了後段,劇情會變得沉重,可憐的貝競枝為郎朝勇犧牲自己,甚至受到傷害。
「好記得有一幕,貝競枝在醫院用郎朝勇經常講的那句說話:『你係鍾意我嘅,係你唔知啫!』來挽回感情,結果郎朝勇頭也不回離開。原來,愛的反面不是恨,是不痛不癢!」高海寧還記得拍攝尾段,幾乎每天都哭得死去活來。她笑說:「喊到眼消不到腫!拍攝時不敢見到楊明,一見到他就會喊!」
高海寧提到不單止跟楊明,跟黃淑儀(Gigi姐)、黃德斌、古明華、陸永及林秀怡等演員都產生了滿滿默契,因此所以演員都是功不可沒。高海寧提到跟黃德斌合作又是另一種感覺,德斌很多時開拍前都會跟她詳細分析場口跟角色心境,因此拍攝時會輕鬆又放心得多。跟Gigi姐合作更加是不可多得的經驗,她笑笑說:「Gigi姐真係好犀利,拍攝時我會加入一些好細微的動作或者表情,Gigi姐都意會到,仲會回一個對等的動作或者表情。」高海寧更藉此機會跟陸永致歉,她笑說:「我累他NG很多次!就算我背着鏡頭,看到他的表情都忍不到笑,不斷『焗蟹』,哈哈!」
在外婆疼愛中成長
貝競枝兒時被至親拋棄及背叛,現實中的高海寧就完全相反,在婆婆的照顧下度過了一個充滿愛的童年。高海寧是生於南京的80後,當年高爸爸代理台灣飲品,到內地做生意時結識了生於南京的媽媽。誕下高海寧後因兩夫婦需要到處飛,留下女兒於婆婆家照顧。她哭着說:「婆婆給我的愛,不少於有爸爸媽媽在身邊的小朋友。我一個月大到13歲都是由婆婆照顧的。婆婆捨不得我,每三個月就回南京辦簽證再返香港照顧我,一路維持到我30歲。一直把我捧在手心,基本上不准我做任何家務,照顧得我好好。一直在身邊,自然會覺得是理所當然,直至到婆婆說她的身體已經負荷不到經常飛來飛去,要回南京養老。我有幾個月日日都喊,因為真的不習慣。我完全想像不到、更加接受不到婆婆真的離開時我會怎樣。現在我經常跟婆婆Facebook Time,見面我會經常攬婆婆、錫婆婆,因為真的不知可以錫多幾多年。」高海寧不相信有性格是天生的,她相信自己於婆婆濃濃的愛照顧下,因此她都非常非常的顧家。她說:「我從婆婆身上承受這麼多愛,就自然用這麼多愛,愛我的家人。」
學懂為自己而活
除了疼錫婆婆,她跟爸爸、媽媽及兩個弟弟的關係亦非常好,無所不談,又不時都會為兩個弟弟的粗心而煩惱!
「細細佬比較獨立,他說想去日本讀書,我說供他,他說要工作兩年自己賺學費。我有為這件事喊過,我覺得男仔要體驗多一點,因為爸爸媽媽比較保護,兩個細佬還年輕,希望他們跌跌碰碰多一點。」
高海寧早年多次提到收起性感,換言之收入減少,問到當時支撐家庭可有壓力?她說:「我都好想講這件事。我好了解自己,知道自己道德觀是很四四正正的。因為我身材好,經常被人誤會我是一個不好的女仔,當時為了這樣,我決定不再性感,某程度上我是介意別人眼光而改變。人大了想法不同了,到29歲時我問自己為甚麼要為別人而改變。原來在我廿幾歲的時候,有近十年時間我都是為別人而活,現在我要為自己而活。既然做甚麼都控制不到別人對我想法,為甚麼要限制自己的生活?再這樣下去我的生命就沒有色彩。」
撰文∣駱震寧 攝影∣朱偉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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