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落淚求情 判監3年罰40萬
本報記者顏星悅紐約報道
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跨國賄賂案25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進行判刑,何志平被判監禁36個月和罰款40萬美元,刑滿釋放後他將被美國驅逐出境,他的辯護律師表示不再上訴。宣判之前,他數次哽咽地向法官求情,並分享過去16個月的牢獄生活。
宣判日上午11時半,69歲的何志平身穿深藍色囚服出現在法庭,他的頭髮灰白,身形消瘦不少,看起來精神不錯。辯護律師金艾德(Edward Kim,譯音)首先向法官求情,一一例舉何志平曾做過的善事和對香港政府的貢獻,以及他在獄中幫助四名囚友獲得美國高中同等學歷GCE文憑,還參加了「囚友伙伴培訓計劃」,自願看顧有自殺傾向的囚友,並獲得相關證書。
「我希望能有像何志平一樣的父親。」金艾德說:「法官可以從149封求情信中看到,熱情、謙卑、善良等詞彙常被用在何志平身上。被捕以來他的名聲、事業和家人都受到影響,他已經飽受摧殘。」
首度發言情緒激動
隨後,何志平自開庭以來首次發言,情緒頗為激動。他聲淚俱下地講述他的生平,並為他的行為深深懺悔。期間,法官普瑞斯卡(Loretta Preska)主動向他遞紙巾。
「妻子胡慧中的母親在幾個月前去世,而我在兩年前失去了父親,深知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很想陪伴她度過難關。」他說:「我的母親已經92歲了,她在香港獨居,一直在等我回家。我很希望能在今年夏天回香港陪她過生日。」他表示,入獄16個月以來他學到了很多,也更了解自己。
他尊重法官的判決,將會在監獄繼續學習、幫助他人並練習小提琴。
聯邦檢察官貝爾曼(Geoffrey Berman)表示,何志平的賄賂行為是無恥的,跨國賄賂破壞了國際市場的公平性,削弱公眾對其領導人的信心,並對遵守規則的民眾和企業不公平。
辯方料減刑5個月
助理檢察官班沃斯基(Brian Benczkowski)表示,何志平主導的腐敗破壞世界市場的秩序,檢方將繼續調查和起訴涉及跨國賄賂的人士和公司。
宣判結束後,金艾德表示不會再上訴,何志平將在12個月內繳納40萬美元罰款。他刑滿釋放後會盡快回香港和家人團聚。如果何志平在獄中表現良好,可能會有5個月的減刑,扣除被拘押時間,這意味著他從今日起或許只需服刑15個月,有望明年6月獲釋。
法官普瑞斯卡最後對何志平說,「69歲一點也不老,你的人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期待你在獄中的表現,希望你出獄後重新開始。」
據悉,何志平於2017年11月在紐約被捕後,一直關押在位於曼哈頓華埠柏路150號的大都會懲教中心(MCC)。
當時檢方指控他在2014年至2017年期間,協助中國華信能源公司(CEFC)用200萬美元的現金賄賂非洲乍得總統,以及50萬美元的現金賄賂烏干達外長,換取在當地石油開發等商業利益。
此案件於2018年11月26日在該法院正式開庭,經過為期一周的庭審,陪審團裁定何志平違反《海外反貪污法》(FCPA)的5項罪名、一項串謀洗錢罪名,以及一項洗錢罪,共有7項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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