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落泪求情 判监3年罚40万
本报记者颜星悦纽约报道
香港民政事务局前局长何志平跨国贿赂案25日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进行判刑,何志平被判监禁36个月和罚款40万美元,刑满释放后他将被美国驱逐出境,他的辩护律师表示不再上诉。宣判之前,他数次哽咽地向法官求情,并分享过去16个月的牢狱生活。
宣判日上午11时半,69岁的何志平身穿深蓝色囚服出现在法庭,他的头发灰白,身形消瘦不少,看起来精神不错。辩护律师金艾德(Edward Kim,译音)首先向法官求情,一一例举何志平曾做过的善事和对香港政府的贡献,以及他在狱中帮助四名囚友获得美国高中同等学历GCE文凭,还参加了“囚友伙伴培训计划”,自愿看顾有自杀倾向的囚友,并获得相关证书。
“我希望能有像何志平一样的父亲。”金艾德说:“法官可以从149封求情信中看到,热情、谦卑、善良等词汇常被用在何志平身上。被捕以来他的名声、事业和家人都受到影响,他已经饱受摧残。”
首度发言情绪激动
随后,何志平自开庭以来首次发言,情绪颇为激动。他声泪俱下地讲述他的生平,并为他的行为深深忏悔。期间,法官普瑞斯卡(Loretta Preska)主动向他递纸巾。
“妻子胡慧中的母亲在几个月前去世,而我在两年前失去了父亲,深知失去亲人的痛苦,我很想陪伴她度过难关。”他说:“我的母亲已经92岁了,她在香港独居,一直在等我回家。我很希望能在今年夏天回香港陪她过生日。”他表示,入狱16个月以来他学到了很多,也更了解自己。
他尊重法官的判决,将会在监狱继续学习、帮助他人并练习小提琴。
联邦检察官贝尔曼(Geoffrey Berman)表示,何志平的贿赂行为是无耻的,跨国贿赂破坏了国际市场的公平性,削弱公众对其领导人的信心,并对遵守规则的民众和企业不公平。
辩方料减刑5个月
助理检察官班沃斯基(Brian Benczkowski)表示,何志平主导的腐败破坏世界市场的秩序,检方将继续调查和起诉涉及跨国贿赂的人士和公司。
宣判结束后,金艾德表示不会再上诉,何志平将在12个月内缴纳40万美元罚款。他刑满释放后会尽快回香港和家人团聚。如果何志平在狱中表现良好,可能会有5个月的减刑,扣除被拘押时间,这意味着他从今日起或许只需服刑15个月,有望明年6月获释。
法官普瑞斯卡最后对何志平说,“69岁一点也不老,你的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期待你在狱中的表现,希望你出狱后重新开始。”
据悉,何志平于2017年11月在纽约被捕后,一直关押在位于曼哈顿华埠柏路150号的大都会惩教中心(MCC)。
当时检方指控他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协助中国华信能源公司(CEFC)用200万美元的现金贿赂非洲乍得总统,以及50万美元的现金贿赂乌干达外长,换取在当地石油开发等商业利益。
此案件于2018年11月26日在该法院正式开庭,经过为期一周的庭审,陪审团裁定何志平违反《海外反贪污法》(FCPA)的5项罪名、一项串谋洗钱罪名,以及一项洗钱罪,共有7项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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