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團領隊冤案枉坐四年監
菲律賓為港人外遊熱點之一,過往亦有多名港人在菲律賓涉毒被判刑,其中以旅行團領隊區永祥被判囚終身一案最哄動。而香港與菲律賓已簽訂移交被判刑人的協定,但至今從未有在囚港人被移返香港服刑。
最終證據不足獲釋
九一年底,當年擔任旅行團領隊的區永祥,帶團到菲律賓馬尼拉,有同行的團友在過關時,被發現行李中藏有三十公斤冰毒,區永祥與另一港人團員黃銓明,以及另外九名馬來西亞人同被指控運毒被捕,其後全部被菲律賓法院判處終身監禁。
區永祥與黃銓明的個案亦被質疑屬不公平審訊,一些重要證物在審訊期間被銷毁或失去。直至一九九六年,兩人被監禁四年多後,才因證據不足釋放。
此外,香港與菲律賓於二○○六年已簽訂移交被判刑人的協定,按協議在菲律賓服刑的香港居民,可以移返香港服刑,讓他們的親友能定期探望。
據保安局資料顯示,目前在菲律賓有七宗申請,但仍待菲方答覆會否同意移交。
---------------------------------------------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