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团领队冤案枉坐四年监
菲律宾为港人外游热点之一,过往亦有多名港人在菲律宾涉毒被判刑,其中以旅行团领队区永祥被判囚终身一案最哄动。而香港与菲律宾已签订移交被判刑人的协定,但至今从未有在囚港人被移返香港服刑。
最终证据不足获释
九一年底,当年担任旅行团领队的区永祥,带团到菲律宾马尼拉,有同行的团友在过关时,被发现行李中藏有三十公斤冰毒,区永祥与另一港人团员黄铨明,以及另外九名马来西亚人同被指控运毒被捕,其后全部被菲律宾法院判处终身监禁。
区永祥与黄铨明的个案亦被质疑属不公平审讯,一些重要证物在审讯期间被销毁或失去。直至一九九六年,两人被监禁四年多后,才因证据不足释放。
此外,香港与菲律宾于二○○六年已签订移交被判刑人的协定,按协议在菲律宾服刑的香港居民,可以移返香港服刑,让他们的亲友能定期探望。
据保安局资料显示,目前在菲律宾有七宗申请,但仍待菲方答复会否同意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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