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看剧本 下药性侵再拍裸照 华裔制片迷奸3女 检方求判15年重刑
本报记者张文慈报道
温哥华华裔电影制片罗英浩(Raymond Ying Ho Law,译音)被控性侵案,周一起举行判刑审讯,罗英浩被控至少向3个女子落“迷奸水”(GHB)性侵得逞,还非法拍摄,警方已查扣手机及个人电脑等证据,检方指案情严重,求处15年重刑。
被告罗英浩身穿西装出席聆讯,由于检方曾在审讯期间,播放警方查扣的受害女子照片,被告席还特别用黄纸张遮盖,避免旁听席人士看到照片。本案所有女事主的姓名都不得对外公开,以保护女事主。
检控官蒙特李查德(Don Montrichard)在庭上指,被告涉嫌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期间,分别向代号S.K.J等3个女子落药性侵,且拍摄存盘。检方原本控被告性侵、非法观看或拍摄,以及非法使用药物等13项罪名,法院在今年一月裁定被告其中10项性侵等罪名成立。被告罗英浩是一出反毒独立影片《狂喜》(Ecstasy)的制片,该部电影2011年在温哥华拍摄。
两度性侵拍摄25岁护士
检控官指,25岁女护士S.K.J,分别在2012年12月8日及2013年1月9日,被罗英浩诱到温市中心汉比街(Hornby St.)柏文住处看剧本,两度喝下含GHB饮料,然后遭罗英浩性侵,还在不知情下被非法拍摄性交及性器官。
S.K.J直到2013年8月间,被温市警方约谈,警方出示查扣手机照片后,才得知自己曾被两度性侵。
另外,检控官指,2012除夕晚到2013年元旦期间,女子C.H.M先在夜总会被灌醉,接着被罗英浩诱到温市柏文住处性侵。C.H.M事后曾询问被告,自己是否曾遭性侵,但罗英浩否认。直到2013年7月间,被温市警方约谈,并出示查扣手机照片后,才得知自己被性侵。检控官指,23岁女子C.A.R.M在酒吧工作,2013年4月在罗英浩搭讪下互相认识。2013年5月,C.A.R.M计划搬到韩国以便存钱,但罗建议她可搬入他住处同住,C.A.R.M也接受邀请。C.A.R.M指,当时罗英浩还骗她自己仅34岁。
迷奸药混和酒精恐致命
法庭文件显示,2013年4月15及16日,C.A.R.M指,她在与罗英浩性交过程中,在不知情下被录下裸体,事件发生后,她觉得不舒服,决定搬离。
不过,2013年5月6日,C.A.R.M又与罗见面,酒后回到罗住处同寝,在意识不清及不知情下,被拍下性器官,内裤也留在罗睡房地上。
2013年5月13日,罗英浩到她工作酒吧找她,之后两人返回住处,罗英浩为她弄了一杯含GHB的酒,她仅喝两口,就觉得非常晕眩,于是要求回家,最终电召友人接她,并因失去意识被送往温哥华圣保禄医院(St. Paul's Hospital),经过尿检,发现GHB含量高过正常10倍。
检控官蒙特李查德在庭上援引多项判例,指GHB与酒精混合服用可能致命,要求法庭判处罗英浩15年重刑。有关检方所做的事实陈述,已由辩方律师签名确认。
判刑审讯将在周二继续,由辩方律师陈述,辩方律师在庭外指,将请求法官缩减刑期,但就拒绝透露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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