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長批評《華盛頓郵報》社論 漠視黎智英案證據詆毀香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罪成,被判監20年。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周三(11日)致函《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嚴正反駁該報於2月9日發表題為《出版報紙的實質死刑判決(A de facto death sentence for publishing a newspaper)》的社論。鄧炳強在信中強調,有關社論完全漠視黎智英案件的證據,屬赤裸裸的謊言及反華宣傳,試圖詆毀香港及國家的聲譽。
鄧炳強在信中指出,黎智英及其他8名被告並非因「出版報章」或政治理念而被檢控,而是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罪行而被起訴、定罪及判刑。該案是自《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頒布實施以來,首宗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成立的案件。黎智英被判處總刑期20年監禁,充份反映案件的嚴重性。
《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2月9日發表題為《出版報紙的實質死刑判決(A de facto death sentence for publishing a newspaper)》的社論全文如下:
《出版報紙的實質死刑判決》—— 黎智英的命運與香港的命運如出一轍
香港傳媒大亨黎智英是香港最知名的政治犯,周一被判處20年監禁。他唯一的「罪行」是在共產黨統治下的香港和平倡導民主。
黎智英去年12月被判犯有勾結外國勢力罪——部分原因是他在川普第一任期內與美國官員會面——試圖說服華盛頓在香港有限的民主受到攻擊時提供幫助。他還被判犯有利用其頗受歡迎的報紙《蘋果日報》散佈「煽動叛亂」罪。此案中的其他媒體高層被判處6至10年不等的刑期。審判沒有陪審團,黎智英也被剝奪了選擇律師的權利。這場不公義的審判未能達到任何國際司法標準。
現年78歲、罹患糖尿病和高血壓的黎智英被判終身監禁,實際上等同於死刑。
黎智英如今獲得自由的唯一希望或許在於美國。美國總統特朗普曾多次表示希望釋放黎智英,並表示已就此案直接向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特朗普計劃在4月訪問中國,尋求一項廣泛的貿易協議,這或許是他再次推動黎智英獲釋的機會。儘管黎智英擁有英國國籍,但英國首相施紀賢在最近訪問北京期間並未就釋放黎智英一事取得任何進展。
黎智英被判處20年監禁,這是迄今為止根據「國家安全法」判處的最長刑期。該法律由北京於2020年強加於香港,並未徵求香港地方政府的意見。它與外部威脅無關,其目的在於鎮壓反對派。
黎智英曾大力倡導香港的經濟和個人自由,正是這些自由使香港取得了輝煌的成就——而中國極權政權至今仍執意摧毀這些自由。 12歲時,他身無分文地偷渡到香港,逃離共產中國的貧困和混亂。他從童工做起,在一家服裝廠打工,一路晉升為經理,並存夠了錢創辦了自己的服裝公司,最終發展成為一個國際品牌。
許多香港的巨富都走過類似的道路,在當時的英國殖民地累積了財富。雖然大多數人最終都與當局達成妥協,但黎智英冒著失去財富和自由的風險,倡導自決。當其他人紛紛逃離時,他選擇了留下來。
他的命運如同他所深愛的這座城市:一座容納750萬人的露天監獄,任何異議都無法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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