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加利男子愛車失竊4年終於找回 卻被別人領走
【星島綜合報道】亞省卡加利一名男子聲稱,他失蹤4年多的被盜卡車已被警方找回,卻在他收到通知之前交給了其他人,他對此感到憤怒,並要求警方給出解釋。
據CityNews報道,卡加利市民布拉德特(Joseph Bradette)表示,他那2012年款的紅色Dodge Ram皮卡(Pick-up),於2022年6月在他位於卡加利東北部的家門外被盜。
多年來,他一直未收到關於這輛車下落的任何消息。直到本月初,他稱在路上看到一輛車疑似自己的皮卡,於是致電卡加利警方進行核實。
1月12日,布拉德特撥打了非緊急警報電話詢問此事,而他被告知,自己的失車已經找到。
「他們告訴我,那輛車確實在扣押場,已於2025年12月29日被尋回,」布拉德特說,「1月13日,我去扣押場,但他們告訴我,車子在1月4日就被人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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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加利警察局(CPS)發言人向CityNews證實,這輛於2022年報失竊的皮卡已於去年底尋回。發言人將有關車輛放行程序的問題,轉介給了負責管理市政扣押場的卡加利市政府。
市府則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表示,他們已遵循了正當程序。
聲明中寫道:「卡加利警察局已批准放行該車輛。」
市政府補充說,任何關於車輛釋放的疑問,都應直接諮詢卡加利警察局。
布拉德特認為這毫無道理,他指出,尋回的被盜車輛應該在系統中保留標記,直至聯繫到合法車主為止。
「當你去車輛登記處取車或登記車輛時,車身會劃一條醒目的紅線,寫著『被盜車輛』,」他說,「警方的職責是,一旦找回車輛,就應該移除標記,並聯繫所有相關人員,告知標記已被移除。但我從未收到任何消息。」
布拉德特說,1月15日,兩名CPS警員到他家跟進他的投訴,但之後就杳無下文了。
4年多過去了,他說自己已厭倦了為此事來回奔波,他只想拿回自己的皮卡。
圖:City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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