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艇/專訪】「良民證」與永居申請 救生艇計劃下的無聲等待
【星島記者郭穎琳報道】「這幾年我沒有再返過香港,亦都不敢回去。」二十出頭的柏晞(化名)2019 年因參與香港反修例運動被捕,最後獲法庭判無罪,其後輾轉來到加拿大。
加拿大於 2021 年推出「救生艇計劃」,為在香港政治動盪中尋求出路的人提供新的選擇。然而,在正式申請程序之外,仍有一群因參與示威而曾被捕、被檢控,甚至仍未完成司法程序的港人,被困於一道難以跨越的關口——香港警方的「無犯罪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
根據香港警方數字,截至今年4月底,共有 10,279 人因參與「反修例」運動被捕,當中 2,976 人已完成或正接受司法程序處理,其中 2,422 人須承擔法律後果。
據資料顯示截至今年4月底,共有 10,279 人因參與「反修例」運動被捕。(路透社資料圖片)
個案一:柏晞
永居未批、護照一年後到期 「我不敢踏入中領館」
柏晞在 2019 年曾兩度被捕,一度還柙兩個月,於 2020 年被法庭判予無罪;惟其後律政司提出上訴。他在等待上訴期間離港往台灣完成學業,直至 2023 年在加拿大救生艇計劃下以「開放式工作簽證」抵達多倫多。
他憶述,當時台灣逐步收緊港人移民政策,不少已在台居留多年的港人其定居申請皆告被拒,於是他把目標轉向加拿大,希望較快獲取永居,在香港以外尋得一個真正的避風港。
柏晞到埗三個月便找到全職工作,並於今年初遞交永居申請,但至今仍不敢向香港警方申請「良民證」,只因不想曝露自己的行蹤。他坦言,雖然移民部指該文件並非必需,但「在絕大多數申請人都能交出的情況下」,文件缺漏仍令他深信個案存在被拒風險。
更令他焦慮的是,其護照與工作簽證會於一年後同時到期;若需續領護照,便必須親身前往中國領事館,他低聲細語道:「我不敢去,也不知道會否有安全風險。」
柏晞在2025年10月曾出席由「香港監察」在渥太華舉行的圓桌討論會,向出席的國會議員表達擔憂。(星島記者郭穎琳攝)
兩地法律分類存異 或左右申請人審批結果
加拿大聯邦移民部(IRCC)回覆加拿大《星島新聞網》查詢時表示,「良民證」主要用作審視申請人在加拿大法律下是否屬於「刑事不受准入(criminal inadmissibility)」;若涉案行為在加拿大法律下並不構成罪行,申請人亦不會因此被視為不受准入。
曾在加國處理超過五十宗相關個案的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Alfred Wong)向《星島網》表示,由於香港與加拿大同屬普通法體系,故過去社會運動中常見的控罪如非法集結、暴動、藏有攻擊性武器等,其實在《加拿大刑法》中大多都有相應罪名,只是性質分類並不一致。
加拿大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圖片由被訪者提供)
他舉例說明,非法集結在加拿大通常屬於輕罪的簡易程序罪行 (summary conviction offences),一般不影響審批移民申請;暴動罪則屬可公訴罪行(indictable offence),屬嚴重罪行,會直接影響永居申請是否受理。若涉案行為在加拿大被視為可判較重刑罰的類別,移民部往往需重新審視申請,成功率亦相對較低。
香港警方發出俗稱「良民證」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資料圖片)
無良民證仍可審批 豁免機制視乎個案
移民部的回覆亦表示,若申請人無法取得「良民證」,移民官可酌情接受其它證明,例如法庭紀錄、宣誓書或解釋信等,但強調所有豁免均屬個案審批,並無統一機制。
多倫多家長會創會成員 Eric Li 近年協助過逾百名因社會運動被捕的港人申請永居。他指出,有部分從未被定罪入獄的申請人,於向香港警方申請「良民證」時仍會面對長時間拖延,甚至毫無回覆。
多倫多家長會創會成員 Eric Li。(星島記者胡智豪攝)
Eric Li 續稱,雖然「良民證」被列為「非必需」,但現實是文件欠奉確實有機會被拒。他過往曾與移民部討論能否放寬要求,但部門態度「非常堅定」,而他對此亦表示理解,「移民部始終會擔心會否把對加拿大有危險的罪犯放入境」。
黃國為則強調,據他了解香港警方目前並非完全不作回覆,常見的回覆主要可分為三類,包括確認申請人「沒有犯罪紀錄」、確認「有紀錄」,或表示「案件仍未決定會否提出檢控」。其中第三類最為普遍,即警方僅稱案件仍在處理,既無時間表,僅稱仍然保留控告權利。
他指出,在處理類似個案時,他通常會主動向涉案警署查詢,必要時更會直接致電負責的督察,每三個月跟進一次,他曾於九個月內查詢三次仍未獲回覆。
他又表示,加拿大移民部一般理解申請人已盡力,只要能展示積極跟進,多數仍可在資料不齊全下獲考慮豁免。他強調,關鍵在於向移民部清楚展示申請人從未放棄跟進。
個案二:Derek
暴動罪出獄 花逾萬元準備移民文件
另一名受訪者 Derek 同樣身負社會運動的創傷。他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理大衝突中被捕,其後被控暴動罪,歷時三年多後才正式出獄。他透露,自己仍在獄中時已安排太太與兒子以學生簽證入境加拿大,希望家人先行落腳;而他出獄後再以訪客簽證赴加團聚。
Derek 的太太於 2023 年年中遞交永居申請,至今累計等候 23 個月仍未見結果。他苦笑道:「當時沒想過要等這麼久,以為最長也是大半年。」
受訪者 Derek在2019年曾參與香港反修例運動被捕入獄。(星島記者胡智豪攝)
Derek 坦言,自己身負暴動罪案底,故在申請永居身份時必須妥善處理「良民證」及相關證明。他特別聘請熟悉加拿大法律的移民律師撰寫專業陳述,解釋「香港政治案件」不應被加國視為同等罪行;同時委託持牌翻譯員處理法庭判詞、裁決書及聆訊紀錄等文件,前後花費過萬元加元。
他直言,幸好自己仍保留一些積蓄,否則根本難以負擔相關開支。他分享,身邊有不少在社會運動中被捕的朋友,因缺乏資源無法準備足夠的豁免文件,最終遭移民部拒絕批出簽證。
他感慨指,「香港已經不是當年的香港」,直言離港最大原因是為了孩子。他的兒子於 2019 年出生,夫婦二人難以接受現時的政治氣候,更憂慮孩子需接受高度政治化的教育。
據香港警方截至今年4月底的數字,有 2,976 人完成或正接受司法程序處理,其中 2,422 人須承擔法律後果。(路透社資料圖片)
港人籲聯邦承擔人道責任 加快處理特殊個案
柏晞多年來不敢返回香港,亦未敢再查看律政司上訴進度。他希望移民部能根據其保存的法庭文件豁免「良民證」要求,並加快處理具有政治元素的特殊個案,避免申請人因舊案紀錄長期滯留審批之中。
Derek 則重申,固然感激加拿大政府以人道立場推出救生艇計劃,但強調既然政府已作政治承諾,便有責任處理由制度造成的積壓問題,避免港人脫離原有困境後卻在當地再次陷入新的不確定。
港人救生艇計劃申請永居個案審批嚴重積壓,早前有部份申請者到首都渥太華國會山莊請願。(星島記者郭穎琳攝)
Derek 指出,曾被捕申請人所需準備的文件繁複,審批時間往往較一般申請人更長數月。他對柏晞提出的「優先處理曾被捕者」持保留態度,擔心會令不熟悉香港情況的加拿大民眾產生誤解;但同時亦認為,加拿大若自視為支持人權的國家,便應理解這群人返回香港後所面對的風險遠高於其他申請者。
家長會的Eric 補充,這群特殊個案申請永居的真正困難在於文件多需由專業人士撰寫,否則難以說服官員。然而專業法律意見十分昂貴,加上加拿大各省法律援助門檻極高,以安省為例,單身人士年收入需低於 22,720 加元才符合資格。對不少剛抵達的年輕港人而言,費用無疑構成重大障礙。
團體:不應因恐懼而放棄 積極行動有助提升成功率
多倫多家長會的Eric 憂慮,有不少在加拿大的港人因為恐懼自身的犯罪紀錄會成為障礙而選擇放棄永居申請,呼籲同樣受困的人切勿受網絡負面言論影響,應主動向專業人士求助,「千萬不要自己亂想,亦不要道聽塗說。」
他亦補充,社區中有不少願意協助曾被捕人士的港人團體,相信許多人只是因恐懼或資訊不足而未曾求助,「我最怕的不是他們失敗,而是因為資訊不足而做錯決定。」
香港石壁監獄。(美聯社資料圖片)
移民顧問黃國為則建議,若涉及政治案的港人希望以人道理由申請永居,應積極參與義工或社區服務回饋加拿大社會,並妥善保存法律文件與聘請專業人士撰寫解釋信,這些都有助提升申請的成功率。他亦提醒申請人應持續跟進向香港警方申請良民證的進度,以證明自己已盡合理努力,不應因誤信網上資訊而過早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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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星島記者郭穎琳、胡智豪攝、路透社、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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