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業權案】卑詩律政廳長:原住民所有權和私人業主所有權不能在同一土地上共存
- 列治文Blundell路以南、6號路以東的一些土地受到影響。星島記者攝
【星島記者陳儀芬報道】卑詩省列治文市的一片土地被法院裁定為原住民所有,引發了土地所有權的爭議。卑詩省律政廳長利莎瑪(Niki Sharma)周二表示,省府已提出上訴,省府的主張是:原住民所有權和私人業主的「永久業權」(fee-simple title)是「不能」以完全的形式在同一塊土地上共存的。
利莎瑪表示,非常理解列治文市受此案影響的居民之憂慮,因為對土地業主來說,「可能沒有任何事情」比保障自己的業權來得更重要。她稱:「省政府有強大的法律團隊,將提出非常好的理論主張來進行上訴。」
不過受影響居民的房產價值已受到影響,有人擔心司法訴訟曠日廢時,這將損害房屋買賣和貸款的利益,但利莎瑪未直接回應省政府是否能提供何種幫助,只稱目前最重要的就是釐清司法上的爭議。
庫烏特松族(Quw’utsun Nation)、考伊琴族(Cowichan Tribes)、斯祖米努斯族(Stz’uminus First Nation)、佩內拉庫部落(Penelakut Tribe)、哈拉爾特族(Halalt First Nation)以及所有其他考伊琴族後裔於2019年提出訴訟,要求收回其在列治文菲沙河河口附近被政府佔有的土地——該地被稱為傳統的「圖烏克提努斯」(Tl’uqtinus)。
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8月7日作出裁決,將列治文大片土地(包括數百公頃私人土地)的所有權授予考伊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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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省列治文—史蒂夫斯頓區(Richmond-Steveston)新民主黨省議員葛凱莉(Kelly Greene)周二發聲明稱,這項裁決已經對民眾造成極大的焦慮和不安。
她說:「我們強烈反對法院對私有財產的處理方式。卑詩省律師團運用最有力的法律論點,確保私人物業所有權者受到保障。我們在法庭裁決後的第一時間就提出上訴。隨後,其他相關團體 — 包括杜華遜(Tsawwassen)第一民族、馬斯琴(Musqueam)第一民族, 加拿大聯邦政府以及列治文市政府 — 也陸續宣布計畫提出上訴。」
她並強調,這是一個嚴肅的法律議題,需要司法處理,因此不應該散播未經核實的訊息。她也暗批卑詩保守黨「散播毫無根據的最糟假設情況,例如某些政黨的所作所為,就是對所有關心這項裁決的民眾火上加油。列治文居民有權得知真相事實,而不是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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